維權三年之久,霍建華狀告某網站和娛樂評論人名譽權糾紛案獲勝訴,被告被要求賠禮道歉並賠償 13 萬。當初霍建華被誹謗橫店不正當交易,被黑瞭這麼久,終於贏得瞭公正。
霍建華勝訴是怎麼回事
娛樂圈本身就復雜,謠言誹謗黑料更是層出不窮,不少明星面對這些黑料選擇是避而不見,霍建華在維權這條路上真的是走的不容易。
霍建華狀告某網站和娛樂評論人名譽權糾紛案獲勝訴,法院終審判定被告言論構成侵權並要求被告賠禮道歉並賠償霍建華 13 萬餘元;維權三年,路途艱辛,正義終於到來;這裡也引用華傑工作室微博上的這句話:等待雖然漫長,但法律的公正值得我們相信與守護
還記得庭審那天寫的文章,現在看還是覺得心疼,15 年開庭,今天才出來終審的結果,維權何其不易。而勁報道雖然隻有霍建華勝訴這五個字,其中沉重恐怕隻有他本人和陪他經歷過這一切的人才知道。也希望網絡不要成為謠言的溫床,願好人得到善待
霍建華被造謠瞭什麼
因被暗示與橫店性交易有關,臺灣藝人霍建華將網易網站與網絡用戶焦某某訴至法院。今日(9 月 14 日),海淀法院一審判決網易公司向霍建華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 8 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 29120 元,焦某某向霍建華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 2 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 7280 元。
此前,網易網站 " 深水娛 " 欄目中發佈有關 H 姓臺灣男明星橫店 " 招嫖 " 的文章,網絡用戶焦某某用網名 " 函數公 " 在新浪微博賬戶中對此進行節選後轉發傳播,並指明該明星為霍建華。後霍建華起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焦某某侵犯其名譽權。
9 月 14 日,海淀法院審結此案,法院一審認為網易公司及焦某某的源發及轉發共同侵權行為構成對霍建華名譽權的侵犯,網易公司及焦某某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故作出前述判定。
網友熱議
希望大傢都能拿起法律武器,可以用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樣也能推進法律使它更快的健全起來 ~ ( ≧▽≦ ) /~
應該比這慘,應該關幾年,一張嘴隨便說,可能會毀瞭一個有才華有演技的華哥,支持華哥
隻有 林心如? 這個也是造謠。相信華哥公開聲援的演藝圈人士相當多。
本來霍建華私生活我們粉絲就不關註啊 [ 微笑 ] 我們一直強調關註作品 [ 微笑 ] 但是粉絲犯賤就活該被撕 [ 微笑 ] 又不是霍建華粉絲和林心如粉絲結婚 [ 微笑 ]
當然霍他贏 他人品都不差的 這都黑 以為法官都是傻子嚒?
維權之路何其艱難,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可恥,造謠者必須付出法律的代價!
網友感慨稱 :" 三年瞭,別人隻用幾分鐘造謠,他維權卻用瞭三年,這三年裡不知有多少八卦者把這件事當成瞭茶餘飯後的閑聊,宣揚的所有人信以為真瞭這給那些內心陰暗的造謠者狠狠一錘,心疼霍建華被無辜造謠瞭那麼久,造謠可恥,應該嚴懲,支持霍建華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