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帶簡史:一種能讓姑娘產生性幻想的吊帶

03-21

多數人眼中,背帶屬於過去的時代,這種配飾已然超越純粹實用,成為一種服飾搭配的固定單品。

一般來說,Black Tie 這種黑色紳裝、領帶(結)正式穿著就需要配背帶。在裁縫們看來,背帶能保證你的褲子不垮下去,相當重要。我們的老朋友溫莎公爵就曾因堅持用皮帶代替背帶而和裁縫大吵一架。

它比其他配飾更充滿機械感,1871 年它正式成為一項專利,提名者是一個名叫「Samuel Clemens - 薩繆爾・克萊門」的美國人,而他有個更厲害的筆名,「Mark Twain - 馬克・吐溫」。

1894 年,David Roth 第一次將金屬夾子按在背帶上。

比起原先的按扣式背帶,夾在褲子上雖不優雅,但很實用,極具彈性。從款式角度看,它並不和傳統羊毛服飾或「Sera Fine Silk」這樣的闊條彩色花紋絲質褲相配。

即使不是蒸汽朋克風,背帶仍是男人悄麼聲會選擇的配飾。如果沒有一套背帶(吊帶)提供安全感,老爺們總會擔心褲子垮下去,做什麼也不舒服。

1939 年英國向希特勒宣戰之際,演員 Ralph Richardson 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沖進裁縫店買瞭 6 套 Albert Thurston 背帶,免得戰時物資緊俏,買不到。他的選擇很明智,Thurston 成立於 1820 年,是最早的專業背帶生產商,Y 型背帶開創者。這種背帶接連替代瞭 X 型和 H 型背帶。

Thurston 還引入瞭雙接頭設計,在底部分出兩個岔。更有趣還有胸部拉伸配件—— Chest Improvement Accessory,簡稱 CIA,看起來很像護肩。這種設計被用於拉伸肩背,改善形體,很多日常背帶都有類似設計。

事實上,藏住背帶曾經被視作日常禮儀。多年前,背帶被認為是男人的 Bra,露出來相當於姑娘無意露出吊帶。20 世紀前,背帶一直被隱藏在馬甲下面。

到瞭 1893 年,男人們成群結隊露出腰帶,一種多功能,易於調整、生產,流傳千年的單品,背帶才隨之翻身:

誠然,背帶被視為被腰帶淘汰的老物件,代表過去時代繁雜配飾,如吊帶襪、及膝襪和可拆卸領一樣。但它仍然在男裝中保有一定地位。

一方面,他們是 80 年代權力套裝的代名詞。

隨著電影「華爾街」上映,戈登・蓋克效應影響下,華爾街掀起模仿他穿著的浪潮,全世界四分之一金融弄潮兒希望穿得像他們心中的英雄:

此外,大衛・鮑伊在德國演出時的瘦白公爵造型,又掀起花花公子效應,將背帶推上另一尊寶座:

此外,背帶也是昔日工薪階層的象征。

這一共鳴源於美國電視劇「Little House on the Prairie - 大草原上的傢」和英國搖滾組合 Chas&Dave。「A Clockwork Orange - 發條橙」中流氓團夥和光頭黨的出現同樣幫助背帶增加不少擁躉:

正如光頭黨音樂「Skinhead Moonstomp」寫的:「I want all you skinheads to get up on your feet, put your braces together and your boots on your feet and give me some of that old moonstomping」

比起貼著橙色標牌的 Levi ’ s 牛仔褲,用無暇光潔的頭層皮料制作出的色彩明亮、1 英寸寬背帶更能代表工薪階層:

也許今天背帶並不能給人以正面形象。但我們需要記得它的起源:

它被法國人發明,是一種將褲子固定在扣子上的絲帶,拿破侖甚是喜愛。後來,創意傳到英國,而現代男裝之父 Beau Brummell 借此發明瞭背帶。

如今,很多穿著出挑的 boy 們穿著背帶,成為時裝弄潮兒,相信我,敢將這種「吊帶」穿出門的人才懂什麼叫性感。

註:本文經編譯,轉載自 therak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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