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鼓研 見習記者 劉遙)一男子承包瞭某單位的一項土建工程,沒想到建成之後屋面居然出現漏水的情況。單位開會決定對其 20 萬元的質量保證金予以扣留。該男子心生恨意,決定讓朋友找幾個社會青年 " 嚇唬 " 一下負責該工程的領導。兩個月內他們動手瞭 4 次,但有兩次都打錯瞭人。7 月 19 日,南京鼓樓法院開庭審理瞭這起尋釁滋事案。
2007 年,潘某承包瞭某單位共 6 萬多平方米的土建工程, 為瞭防止工程出險質量問題,該單位在結算工程款的時候留瞭一筆大約 20 萬的尾款沒有付。2010 年因為出現屋面漏水的質量問題,該單位通知他去參加會議,當時負責該項工程的楊某和其他幾名領導與他協商決定,扣留這筆尾款作為維修費用。潘某當時雖然同意瞭,但是他覺得漏水並不是他的問題,因為這項工程還有其他的承包商一起負責,漏水的問題並不是出在自己身上。
2016 年 5 月的某天,心生怨氣的潘某和摯友鄧某在一起吃飯的時候大吐苦水,鄧某聽完後也是氣憤不已,認為是該單位故意 " 搞事情 ",這錢應該要回來。於是,兩人商議,由鄧某找些社會青年 " 嚇唬 " 一下楊某,然後再由潘某親自與他商談退款的事情。
之後,潘某又找來瞭另一位朋友王某,此人比較瞭解楊某的情況。潘某就讓他幫忙和找來的兩個打手們一起到場,負責指認。計劃完備,打手們在該單位附近蹲點,王某看到目標出現,瘦高個,戴眼鏡,兩個打手沖上去二話不說一頓拳打腳踢後逃離瞭現場。沒過幾天,王某接到瞭潘某的電話,才知道自己認錯瞭人。
一次不成,潘某覺得惡氣並沒有出,雖然傷及瞭無辜,但既然已經動手,就一定要做下去。於是他又通過鄧某找來另一夥打手,打瞭楊某兩次,雖然這兩次王某指認對瞭,但都因為下手太輕,潘某並不滿意。到瞭第 4 次,王某不知道怎麼回事,居然又認錯瞭人,上次 " 躺槍 " 的楊某同事再一次無緣無故挨瞭一頓打。
接到報警後,潘某、鄧某、王某等 7 人被公安機關捉拿歸案。7 月 19 日,鼓樓法院開庭審理瞭這起鄧某、王某等人尋釁滋事案,潘某另案處理。檢察機關認為,這夥人隨意打人數次,情節惡劣,應追究他們相應的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判處鄧某有期徒刑 2 年 9 個月至 3 年。鑒於王某到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其 2 年至 2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
鼓樓法院並未當日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編輯 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