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員地鐵裡撿充值發票 售出 1800 餘張獲刑 10 個月

01-28

一名地鐵保潔員在地鐵站內撿拾乘客丟棄的 " 一卡通 " 充值發票,非法出售達 1800 餘張,經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近日提起公訴後,最終被海淀區法院認定涉嫌非法出售發票罪,獲刑 10 個月。

案發前,謝某某是北京一地鐵保潔員,她聽說地鐵一卡通充值發票可以賣錢後,就在打掃衛生之餘,在地鐵站的垃圾桶內等各個角落裡,撿拾乘客丟棄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專用發票。積少成多,很快她就積攢瞭上千張發票。

2017 年 6 月,謝某某在北京市海淀區上地城鐵站,以 1100 元的價格將這些積攢的發票出售給他人,不料被民警當場抓獲。直到這時,不懂法的謝某某才弄明白,賣這些發票原來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在看守所裡,檢察機關提訊謝某某時,她悔恨得直流眼淚,說自己不知道出售撿拾的發票是犯罪行為,還以為撿拾這個就跟在地鐵站的垃圾桶裡撿拾廢品一樣,殊不知非法出售他人隨意丟棄的這些發票,被某些不法分子買走後,會用來做危害國傢稅收征管政策的事。

檢察官認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出售發票,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故意非法出售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行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 100 份以上或者票面值累計在 40 萬元以上的,應當追訴。謝某某非法出售的屬於北京市國傢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有 1800 餘張,遠超過應予追訴的標準。海淀法院審理後,最後認定謝某某犯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0 個月。

(編輯 蔣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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