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杜集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是一名駕校教練,在發生事故後,這名教練不僅開車逃逸,還找人替自己頂包,最終獲刑。
公訴機關指控,2017 年 3 月 11 日 0 時 40 分,沈某駕駛轎車沿淮海東路由東向西行駛,撞上被告人黃鈺駕駛的停放在機動車道上的轎車尾部。沈某當場受重傷。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黃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沈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後,黃鈺找人替自己頂包。
法庭上,被告人黃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法院認為,被告人黃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後,被告人與被害人、被害人監護人就民事賠償事宜自行達成和解協議,賠償款已履行完畢,並取得諒解。法院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汽車占有率每年呈上升趨勢,交通事故也大幅增加。據瞭解,每年杜集區法院審理的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 30% 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駕駛員法律意識淡薄,不能嚴格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