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 由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徐某無故毆打環衛工人一案一審宣判 , 被告人徐某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7 月 22 日凌晨 5 時許 , 徐某酒後到廣元市利州區某賓館找尋丟失的駕照 , 因與服務員發生爭執 , 徐某心情鬱悶。後徐某離開賓館走到一巷子時 , 見環衛工人羅某某正在打掃衛生 , 徐某無故對羅某某扇耳光 , 並威脅其不準在此掃地。隨後 , 徐某某步行敬國路時 , 見被害人袁某某在此掃地 , 徐某再次無故從背後將袁某某踢倒在地 , 致其面部、眼部、頭部受傷 , 經法醫鑒定 , 袁某某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案發後 , 廣元市利州區檢察院受理該案 , 依法從快對其批捕、起訴。在法庭審理期間 , 徐某父母代為賠償瞭被害人損失 ,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被告人徐某為發泄情緒 , 隨意毆打他人致他人身體輕傷傷害 , 情節惡劣 , 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 並賠償瞭被害人損失 , 據此 , 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