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 " 職業黑粉 "
" 目標 ××,時間 ××,集合地點 ××,內容 ××,噴完的截圖給我,我發紅包 ……" 接到 " 任務 " 後,號稱擁有兩萬 " 黑粉大軍 " 的張陽 ( 化名 ) 迅速將這段話復制粘貼進自己管理的 QQ 群、微信群中。
用張陽的話說,他的工作就是 " 發號施令 ",召集群友 " 指哪打哪 "; 而在熟悉網絡公關的人眼中,張陽屬於以收錢抹黑他人為生的 " 職業黑粉 " ( 以下簡稱職黑 ) 。
職黑,通常是指那些為謀求不法利益,通過散佈謠言、捏造事實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企業商譽,並以此為業的人。
隨著網紅經濟的不斷發展,職黑這一群體也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尤其當公眾人物曝出負面消息時,職黑往往還會起到帶節奏的作用,致使客觀上形成網絡暴力。
沒有難度 不用走心
" 兩萬黑粉,正能量的不噴,給錢的就是大哥,大哥說噴誰就噴誰。" 張陽在自己的微博上直白地寫出自己的 " 執業范圍 "。
除微博外,他還在各個直播平臺都註冊瞭賬號,並在自我介紹中著重標出 " 兩萬黑粉 "。
主動聯系張陽的 " 雇主 " 越來越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小有名氣的網紅。
" 這些網紅往往會主動提供一些自身的黑料給我,讓我找人擴散這些‘黑過往’,實現炒作目的 ; 也有的是為瞭貶損其他網紅,沒有具體內容,告訴我隻要罵對方就行。" 張陽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還有少量 " 雇主 " 是某位明星的粉絲或公關團隊的,讓其組織黑粉去爆料競爭對手的負面消息。
隻要收到雇主的傭金,張陽就會向黑粉群發出文章開頭那樣的指令。
" 文案是現成的,他們隻要轉發就行,幹這一行沒有難度,不用走心。" 張陽認為,因為有金錢的誘惑,指令很快就會得到群友們響應。
至於群友們執行指令能收到多少錢,張陽表示:" 轉發的越多,能收到的錢就越多。" 記者在張陽向群友派發的紅包截圖中看到,金額從幾毛錢到幾元錢不等,最多的一位群友收入為 8 元。
而當記者向張陽詢問 " 雇主 " 會向其支付多少傭金時,張陽笑而不語。
法治周末記者在 QQ 上以 " 黑粉 " 為關鍵詞進行群搜索時,出現的群組多達幾百個,其中有不少群名稱是以某明星的名字命名的,例如:趙麗穎黑粉群,群介紹直言 " 專業黑趙麗穎 ",為瞭瞭解請職黑需要的傭金是多少,記者以 " 是某明星的粉絲想黑一黑趙麗穎 " 為由向該群的群主詢問價格。
群主表示 " 噴法不同價格不同 ",如果是已有 " 黑料 " 的,轉發就便宜,大概是 50 人 200 元 ; 如果是新的 " 黑料 ",編輯轉發就貴,大概是 50 人 400 元。如果決定下單,需要先交 100 元押金,交付押金後他招募黑粉。
" 一般想要噴明星噴出點樣兒來,例如,成為微博熱搜話題,至少也得幾萬元,名氣越大的也越貴。" 這個群主向記者透露。
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稱,職黑月入達數十萬元。
" 馬甲 " 眾多 不怕 " 反黑 "
像張陽這樣,每天接受需求方委托後向黑粉派活、轉發 " 黑料 " 的職黑大有人在。他們活躍在微博、論壇、直播平臺、視頻網站等能留言評論的地方,對所轉發的內容不作甄別,有的甚至使用不堪入目的字眼對 " 目標 " 進行人身攻擊。
" 他們沒有底線,什麼臟話都能說的出來。" 某當紅男星粉絲群的成員諾諾告訴法治周末記者,據她瞭解,目前,粉絲基數較大的明星粉絲團都設立瞭專門的反黑組,安排有經驗的粉絲帶領大傢與職黑作鬥爭。
諾諾也是上述男星粉絲群反黑組的一名成員,在她加入這個 " 特殊小組 " 之前,一直都是在 " 獨立行動 "。
" 我平時經常刷微博,瀏覽微博時經常會看到一些明顯是胡編亂造、言語污穢的評論,看到後我就覺得心裡不舒服,隨即會點擊舉報有害信息的選項。" 諾諾說道,自己的獨立行動並沒什麼效果,因為按照微博的規定,被舉報 50 次以上才可能被封號,那些職黑並不害怕單個人的舉報。
因為單兵作戰收效甚微,諾諾聯合其他粉絲成立瞭反黑組,模仿職黑的操作方式,也是統一指令、集體行動。
" 看到相關的惡意評論,我們就會在群裡召集大傢在同一時間一起舉報對方。" 諾諾打開自己微博的消息欄,向記者展示別人給她的私信留言," 職黑也會反擊,發現我們舉報成功瞭,就會不停地用其他小號來私信辱罵我們。"
除瞭自己招致人身攻擊外,讓諾諾無奈的是,在與職黑一來一往的鬥爭中,成就感並不高," 當你擊退一批職黑後,又會有新的一批轉發同樣內容的職黑出現 "。諾諾形容職黑是 " 打不死的小強 "。
張陽並不排斥這樣的形容,他告訴記者,每個職黑都有大量的 " 馬甲 " 小號,封停一個就換另外一個," 而且我一直都沒停止招募群友的步伐 "。
記者在張陽組建的一個黑粉群中註意到,每天都會有新的成員加入,而每當有新成員加入時,張陽都會鼓舞士氣:按日結算工資,表現優異的進核心群。
據張陽介紹,核心群成員領受的任務都是長線性質的,收入也會高得多。但對於長線任務是什麼,張陽表示不方便透露。
危害大 取證難
法律界人士認為,在網絡上掀起針對特定人員的負面話題,職黑某種程度上起到瞭制造以及引導網絡暴力的作用,其有組織、有策劃、流水線作業的特點,也讓這一群體的危害力加倍。
近期大熱的電視劇《我的前半生》的主演吳越,因在劇中扮演 " 小三 ",其微博的下方評論被各種帶有人身攻擊色彩的言語攻占,吳越被迫關閉微博評論功能。
" 應該是被職黑盯上瞭,不然不會出現那麼整齊劃一的污穢語言。" 諾諾說道。
吳越的被迫關評隻是明星受職黑影響的一個縮影。還有很多明星因不堪忍受職黑的網絡暴力,選擇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例如,影星霍建華去年就因被誹謗 " 橫店性交易 " 而起訴職黑焦某某,最終法院認定焦某某的行為侵犯瞭霍建華的名譽權。
" 如果單純因為不喜歡某人而公開發表抵制觀點,隻要措辭得當、形式合法,這種言論自由也無可厚非,但職黑顯然不是為瞭表達異議,他們的行為已超越瞭言論自由的界限。" 西南科技大學刑法學副教授廖天虎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
對職黑這樣的職業辱罵者,法律並非無計可施:憲法規定,禁止使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 民法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500 元以下罰款 ; 而根據刑法,侮辱罪、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可見,按照法律規定,將職黑以涉嫌侮辱、誹謗追究法律責任,為治理這類網絡亂象指明瞭方向。" 廖天虎談道。
但在互聯網法律分析人士張燦燦看來,上述法律規定看似全面,但與目前職黑這一亂象的發展速度相比,法律懲治力度還遠遠不足。
" 職黑數量多、分佈廣,與普通網友魚龍混雜、難辨真身,網絡暴力受害人若針對單個網絡賬號追究法律責任,打擊效果甚微 ; 若指控其團隊作業,則存在舉證困難。" 張燦燦指出,還有很多職黑行為雖未達法律制裁標準,但實際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難以估量。
在張燦燦看來,對於職黑,能否通過立法更加精準打擊,如何聯合互聯網運營商起到合力打擊作用,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