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因為傢庭瑣事吵架
盛怒之下丈夫將比他小十歲的妻子掐死
又給妻子發瞭這樣一條微信後
服用大量藥物、將兩個手腕、腳被割傷
……
男子掐死小十歲妻子
今年 42 歲的王強是吉林人,1997 年 11 月 7 日,王強因犯搶劫罪被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經減刑一年十一個月,於 2002 年 9 月 25 日刑滿釋放。
2006 年王強和比他小 10 歲的韓雪結婚,兩人婚後很快有瞭一個兒子。兩人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吵架,2011 年前後王強和妻子離過一次婚,但三年後又復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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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一傢在大連開發區小孤山中裡租瞭一套房子,2017 年 9 月 30 日上午,王強和妻子因為傢庭瑣事又吵瞭起來。
" 因為我們離過一次婚,所以我非常厭煩聽她把離婚掛到嘴邊,在她說出‘你不掐死我,我明天就跟你離婚’的話後,我就異常憤怒,產生掐死她的想法。"
王強回憶稱,他騎在韓雪身上,壓住韓雪上身和雙臂,然後用雙手掐住韓雪的脖子 ...
" 過瞭一會兒,我發現她腿不踢被子瞭,臉紫瞭,右嘴角出血瞭,我就松手瞭,我害怕救活後她告發我,就沒有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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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王強去學校把兒子接回傢,兒子到傢找媽媽,王強告訴他" 我們爭吵,把你媽氣哭睡覺瞭。"然後王強給兒子收拾東西,讓他去姑姑傢過十一,走之前,王強讓兒子看瞭一下母親。
王強兒子說:
" 我看她臉有些發紫,眼角有點淚痕,我跟我媽揮下手就走瞭。"
留下 " 示愛 " 微信後欲自殺
王強送走兒子又回到傢中,再看到已死去的妻子他後悔不已,於是決定 " 和妻子一起走 ",他還給妻子手機發瞭這樣一條微信:
我愛你,永遠,
既然你選擇那條路我陪你走,
你先走瞭等我一會,我會跟你一起走。
王強先是大量服用多種藥物,
之後又用壁紙刀、菜刀
分別割瞭手腕、腳背 ……
10 月 1 日中午,
王強迷迷糊糊地接瞭哥哥找他吃飯的電話,
他拒絕瞭,
發現自己沒死,
就想到樓頂跳樓,
於是他光著腳出瞭門,
後來因為體力不支倒在樓道內,
鄰居發現後立即撥打瞭報警電話。
民警到達現場後,將王強送到醫院搶救,在其清醒後如實供述瞭殺害妻子的犯罪事實。經鑒定,韓雪系頸項部受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故意殺人被判 15 年
2017 年 10 月 2 日,王強被刑事拘留,
同年 10 月 12 日被逮捕。
2018 年 4 月 6 日,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
犯故意殺人罪對王強提起公訴。
雖然王強殺死瞭韓雪,
但韓雪親屬對王強予以諒解,
並請求法院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王強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辯護律師認為:
王強與被害人系夫妻,因生活瑣事爭吵導致案發,本案系事出有因;被害人傢屬對王強的行為表示諒解;王強到案後如實供述,認罪態度好,希望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王強因生活瑣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地侵犯瞭公民的生命權利,破壞瞭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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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王強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來源:半島晨報、海力網
(編輯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