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復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陜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瞭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對兩地涉及該案的 19 傢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 5250 萬元,並處罰 104 名責任人。
2016 年 5 月,陜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 2000 萬元質押貸款案件。結合案件情況,陜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 19 傢銀行業金融機構 190 億元貸款。
據媒體報道,這些假黃金中,鎢的含量占 62% 左右,黃金約占 38%。金磚外表是標準金,裡面則裹包著鎢塊,能騙過普通檢測儀器,如不用打鉆和熔煉的檢測方法,很難發現。
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 35 名外部涉案人員。案發後,陜西、河南銀監局積極指導督促相關機構多措並舉化解風險,並啟動瞭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
陜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 18 傢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 5000 萬元,其中對陜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 11 傢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 3600 萬元,對郵儲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 1000 萬元,對工商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 400 萬元。對上述機構的 95 名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 8 人 1 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對 87 人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 262 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此外,陜西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瞭執紀問責。
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 250 萬元,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 9 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 5 人 3 至 8 年高管任職資格,對 4 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同時,責令工商銀行對省、市、縣三級分支機構 48 名責任人給予瞭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
一是貸款 " 三查 " 形同虛設。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後管理缺位,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是業務開展盲目激進。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不瞭解自己的客戶,不能穿透業務風險,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內控審計作用缺失。
下一步,銀監會將繼續堅持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堅決剎住亂象,堅決治愈沉疴,著力防范化解銀行業風險,引導銀行業回歸本源、專註主業,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來源:央視財經(記者 黃曉麗)
編輯:吳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