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聯手貪污 1.1 億,這倆小官終於栽瞭)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日前,廣東兩名聯手貪污超過 1.1 億元的處級幹部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19 年、11 年。有意思的是,與他們共同貪污的商人不僅同臺受審,還同日獲刑 18 年。
看法新聞記者註意到,東莞的這兩名落馬官員是上下級關系,之所以涉案金額如此巨大,是因為他們聯手,在倒騰土地的時候演雙簧,大量套取公款。
官媒稱,破解小官巨貪的權力癥結,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群眾是最敏銳的監督眼。
離開案發地 7 年後被揪出來
2014 年 2 月 9 日,位於東莞市黃江鎮的太子酒店等被媒體曝出存在色情服務。隨後,東莞開展瞭強力掃黃,太子酒店被查,經營者被判刑。
2015 年 8 月 25 日,東莞市紀委通報," 太子酒店 " 所在地黃江鎮原鎮委書記倫錦洪因涉嫌受賄被該市紀檢部門查辦。
2016 年 7 月,倫錦洪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東莞市中院開庭審理。倫錦洪被指控在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期間夥同他人共同貪污人民幣 11229.665 萬元、港幣 18 萬元,受賄人民幣 500 萬元、港幣 150 萬元。黃江鎮原黨委副書記袁俊森被控參與共同貪污同臺受審,另一名商人梁志凌因參與共同貪污並涉嫌行賄 1500 餘萬元亦同時受審。
看法新聞記者檢索發現,因貪財如狼,倫錦洪被人稱作 " 狼錦洪 "。這名出生於 1962 年的處級幹部,是東莞厚街人。1985 年-1991 年,倫錦洪在團東莞市委工作,隨後被提拔。此後曾擔任石排鎮委副書記、鎮紀委書記。
2000 年是倫錦洪仕途上的一個轉折點,年僅 38 歲的他擔任瞭清溪鎮委副書記、鎮長。隨後,他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時間長達 5 年,直至 2008 年調任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任該局首任局長。
而根據檢方指控,此人之所以落馬,是擔任黃江鎮黨委書記期間貪污、受賄罪行敗露。換句話說,即便離開當地 7 年後,他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與副手 " 唱雙簧 " 設套騙政府 1.1 億
據檢方起訴書,2007 年初,倫錦洪在獲知黃江鎮雄昌塑膠廠有限公司(簡稱 " 雄昌塑膠廠 ")欲以 7000 多萬港元轉讓該廠所在地塊後,便意圖通過先找人收購上述地塊,再促成政府高價回購,進而侵吞公款。
有瞭想法後,倫錦洪便找到瞭他的副手、時任黃江鎮黨委副書記的袁俊森及袁的同學梁志凌。梁志凌還是東莞市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簡稱 " 萊鋼公司 ")的董事長。
最終,梁志凌以 7400 萬港元作為購地價格達成協議;此後袁俊森以 1.8 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征地。算下來,通過演雙簧,3 人倒手就獲利 1.1 億元。
截至案發,黃江鎮政府陸續支付 1.2 億,而梁志凌支付掉 7400 萬港元後,倫錦洪等人將剩餘的款項侵吞。其中倫錦洪分得約 3600 萬,袁俊森分得約 2000 萬,梁志凌分得約 1450 萬。
(張新華)
最終,在今年 6 月 28 日,倫錦洪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800 萬;袁俊森因犯貪污罪,獲刑 11 年,沒收個人財產 600 萬;梁志凌因犯貪污罪、行賄罪,獲刑 18 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 400 萬元、罰金 100 萬元。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類似倫錦洪這種利用手中職權,倒手貪污、受賄的小官巨貪並不鮮見。比如廣州市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15 年間一直在 " 螞蟻搬傢 ",將白雲公司及下屬公司的房產、地塊等,一步步轉移到自己的私營公司。最終涉案金額近 3.8 億的他,一審被判處死刑。
此外還有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東灘社區原主任於凡," 擅長 " 打 " 價格差 ",通過承攬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項目獲利,總涉案金額達 1.2 億,單筆受賄竟高達 5000 萬元。
治小官巨腐,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
為什麼形成小官巨腐的現象,《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刊發湖北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劉千喬《關於 30 起 " 小官巨腐 " 案件的分析》文章。該文對 30 起鄉科級及以下幹部貪污受賄金額達 100 萬元以上的案件進行瞭研究分析。
發現涉案人員多為基層單位、部門一把手或關鍵崗位人員,他們掌握資金使用和分配的關鍵環節,恣意進行徇私枉法的尋租、設租活動。
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問題凸顯。一些涉案人員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資產和資源,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鏈條,向其特殊 " 關聯企業 " 違規輸送利益,通過幫助他人承接工程收受賄賂,或假借他人名義與工程建設方合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自己從中牟取非法利益。
能人腐敗,權力制約監督缺位。在 30 起案件的涉案人員中,很多曾是地方或部門的業務骨幹,為當地或部門作出一定貢獻。這些人在 " 能人 " 的光環下,視制度如 " 稻草人 ",有章不循或選擇執行,甚至打著集體決策、規定程序的幌子堂而皇之搞 " 一言堂 "。
2014 年《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破解 " 小官巨腐 " 的權力癥結》,文章稱,治理 " 小官巨腐 ",得扭住權力不放松,為基層 " 微權力 " 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從各地探索來看,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群眾是最敏銳的監督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