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年前偷埋的病死豬 為何今天才被處理?

09-12

8 月 30 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州轉辦瞭反映 " 三天門附近地下埋有死豬 " 的實名舉報。

9 月 10 日傍晚,湖州市政府新聞辦發佈通告稱,8 月 30 日接到有企業在地下埋有死豬的舉報信,發現病死豬掩埋點 3 處,挖掘動物屍骸和污泥共計 223.5 噸。

9 月 10 日傍晚湖州官方發佈聲明

開挖當天惡臭熏人,導致參與挖掘的很多人嘔吐。

警方初步查明,這些掩埋瞭 4 年的病死豬,原本應該被焚燒,結果卻被分成 6 批拉到山上埋瞭起來,累計掩埋量竟達 300 噸之多!

如此大規模的掩埋病死豬,真的一直未被發覺?這麼多的病死豬為何沒做無害化處理?到底有沒有病死豬流入餐桌?

文|庫叔

本文由瞭望智庫綜合

1

病死豬被私埋,不是什麼新聞瞭

先來看看,這樣 " 粗暴 " 地掩埋病死豬到底會有什麼後果——

*深埋可能會導致地下水污染,還可能導致病源傳播;

*掩埋的病死豬在腐爛分解過程中散發的惡臭,容易引誘狗等其他動物翻爬外露甚至叼至異地,導致病原擴散;

*可能會留下疫情隱患,如某些芽孢桿菌,幾十年後仍有傳染性,危害非常大。

病死豬被埋瞭 4 年,掩埋點附近的民眾就沒有察覺嗎?

這怎麼可能,要知道,被埋的病死豬可是多達 300 噸,肯定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小的影響。

當湖州市政府新聞辦發佈瞭關於偷埋病死豬的相關通告後,就有網友指出,這事 13 年就有瞭。

是的,其實村民早有察覺。

最近幾年來,村旁邊原本因銀礦豐富而得名的大銀山,經常飄來一股刺鼻、辣人的惡臭味。有村民直言," 我的老婆孩子也不願意回老傢瞭,因為實在是很難忍受這種環境。" 水裡也冒出難聞的味道,原本是村民飲水來源的大銀山山腳下的水庫也停掉瞭," 村裡人很早就不喝裡面的水瞭 "。

此後,有村民瞭解到,大銀山裡這些難聞的味道,可能是因為有公司在山裡掩埋瞭大量的病死豬導致的。根據相關報道,湖州市三天門大銀山的死豬偷埋,早就是公開的秘密。

周圍環境被破壞得一塌糊塗,知道真相後的當地群眾又是怎麼做的呢?

村民們曾撥打 12345 市民服務熱線舉報,也有工作人員來勘查,但最終都不瞭瞭之。湖州公安局出示的一份環保局對大銀山部分土層和水質的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合格。

也就是說,村民曾經舉報過,在相關人員進行勘察、湖州公安局進行檢測後,給出的檢測報告竟是:合格。

2

事情被曝光,因為中央來人瞭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是 8 月 11 日正式進駐浙江的,組長是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吳新雄,副組長是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

吳新雄(左二)在督察組接聽來電

環保督察這一制度設計,出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督察內容和形式都借鑒中央巡視組,這也意味著其規格相當高:代表黨中央、國務院督察,督察對象是省級黨委和政府,組長多由正部級官員擔任。

督察組剛進駐,各方反映的情況就紛至沓來。根據浙江當地媒體披露,督察組進駐第一天,上午 10 點開通專門值班電話和專門郵政信箱。不到 24 小時,就轉辦第一批信訪件 42 件。而到瞭 9 月 9 日上午 9 時,已向浙江省移交第二十九批信訪件。

浙江日報報道

在二十九批信訪件中,就包括 " 埋死豬 " 的舉報。一位當地村民向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舉報瞭當地兩傢公司在大銀山內非法掩埋病死豬的問題。

環保督察組隨後就對偷埋病死豬事件展開瞭緊鑼密鼓的調查——

*先是在 8 月 27 日,《湖州日報》公示《中央環保督察在浙江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其中就提到瞭中央環保督察組曾收到舉報材料,材料中稱:" 湖州市星鴻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公司在企業後山上傾倒工業污泥,用車輛轉運廢水傾倒,在線監測作假。星鴻公司違法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件》。星鴻公司內部的悟能公司掩埋數萬頭病死豬。"

8 月 27 日《湖州日報》三版報道

*兩天後,8 月 29 日,舉報人就接到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工作人員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受理瞭關於違法處置病死豬和危廢的舉報,並決定第二天下午去現場開挖。

*8 月 30 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向湖州市轉辦瞭反映 " 三天門附近地下埋有死豬 " 的實名舉報信訪件。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的要求,當天下午 3 點半,湖州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與舉報人電話聯系並見面。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和他一起,到湖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天門大銀山現場調查。

當時,工作人員準備瞭兩臺挖掘機,一臺在山頂開挖,另一臺在山頂偏下方開挖," 當時就挖出瞭不少死豬,惡臭熏人,在場的人忍不住嘔吐。"

舉報人提供的一段現場視頻顯示,一身著警服男子戴著口罩,手拿小型攝像機進行拍攝。黑褐色泥土裡翻出來的是大量編織袋包裹著疑似死豬的殘骸,屍肉與土黏連,呈黑灰色。

挖出死豬的大銀山現場

根據信訪舉報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現場指證,目前共發現病死豬掩埋點 3 處,挖掘動物屍骸和污泥 223.5 噸。

事件結果在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關註後,竟然出現如此大的反差。

不過幸運的是,在本次死豬深埋點采集的相關標本中並未檢出 H5、H7 流感病毒和口蹄疫病毒等人畜共患病的病原體。

據公安機關初步查明,2013 年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有限公司在處置病死豬過程中,在時任負責人施政(因另案已被判刑服刑)的指使下,將應該焚燒處置的病死豬拉至大銀山予以掩埋。目前,公安部門已對此案立案調查,並刑事拘留施政等 5 名犯罪嫌疑人。案件也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已在浙江督查近一個月。這一個月內,浙江從省裡到各地,對環保督察中發現的問題是相當重視的。無論是省報還是地市黨報,都開辟專欄報道環保督察進展和整改情況。

各地官員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也不敢掉以輕心。8 月 11 日,在中央環保督察組正式進駐浙江當天,湖州市委主要領導明確表態,全力配合中央環保督察組來湖州督察,確保中央督察組聽到真話、察到實情、督到關鍵處。

而此次發現掩埋病死豬的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則成立瞭由書記、主任擔任組長的區迎接中央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 1 個協調聯絡組和 5 個專項工作組,對環保督察組轉交的信訪件立說立改;還有的區每天早上 8 點就配合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組長及 6 個專項工作組組長碰頭會商,每天晚上召集有關專項組、職能部門,重點對中央環保督察轉辦的信訪件進行審查研判,解決疑難問題。

沒有誰不把環保督察當一回事。早在兩年前,有關負責人就明確表態:" 在環境保護督察結束後,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要向中央組織部移交移送,這些結果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3

" 粗暴 " 處理,才能得到高利潤

據瞭解,這次偷埋病死豬事件中,涉嫌非法掩埋處置病死豬的 " 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 " 經營范圍包括,提供與湖州市范圍內工業廢物和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理相關的咨詢、技術服務等,並沒有處理病死豬相關的營業內容。

那麼,它為什麼突然就處理起病死豬來瞭呢?

這裡面,仍是利益作怪。

按照相關規定,對規模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每一頭病死豬中央財政補助 60 元,地方財政補助 20 元,合計 80 元。

每頭 80 元錢雖然並不多,但是如果有量,可就不得瞭瞭。據報道,涉案公司共收購瞭起碼 47 萬頭病死豬,統計下來,這錢數可真不少。

話說回來,國傢給這些補助,是要求按照無害化標準去處理的。

根據國傢質檢總局發佈的《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病死動物的屍體的處理方法包括焚毀、掩埋等方法,其中掩埋要求掩埋地應遠離學校、居民住宅區、村莊。掩埋前應對需掩埋的病害動物屍體和病害動物產品實施焚燒處理。掩埋坑底鋪兩厘米厚的生石灰。掩埋後需將掩埋土夯實,病害動物屍體和病害動物產品上層應距地表 1.5 米以上。掩埋後的地表環境應使用有效消毒藥噴灑消毒。

具體來說,正規的掩埋病死豬流程起碼包括以下幾步——

*必須對牲畜的死因做出正確診斷,確定牲畜是由何種原因死亡,確定牲畜是否由傳染病引發死亡,該傳染病的死亡率以及對人類傷害的程度等等,切不可因為貪圖方便,胡亂診斷,錯將健康牲畜進行銷毀,或低估病畜死亡原因,未能做出切斷病源等補救措施。

*對已經確定即將銷毀的病畜,要嚴格按照銷毀程序進行,特別是對有傳染性疾病的病畜,在掩埋過程中,更要考慮到掩埋後是否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將病畜挖掘出流入市場,掩埋過程中必須做好一切安全密封措施。

*選擇掩埋地址必須保證不對居民生活造成影響,不占用交通通道,減輕屍體產生的有害氣體對空氣的影響。

*在掩埋前、中、後三個階段,消毒設施是必不可少的,掩埋人員必須穿著密封的消毒服,掩埋工具使用一次性的,事後及時銷毀,掩埋結束後,不定時派人去填坑地址檢查是否有出現不妥之處以便及時解決。

可誰都知道,如果按照正規流程來辦事,費時、費力、更費錢。

於是,湖州市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就選擇瞭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不僅埋在瞭村民居住區附近,污染瞭周圍的空氣及水源,還沒有進行焚燒,任由病死豬自由腐爛變質。更令人發指的是,埋藏深度極淺。現場人員透露,挖出死豬的時候,挖掘機並未深挖," 挖一下就挖出死豬瞭。"

4

還好是埋瞭,不是賣瞭

這起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拿群眾生命健康當回事,不拿環境當回事,實在是讓人憤恨。

有網友吐槽,還好這些死豬是埋瞭不是賣瞭。

此前,病死豬重回餐桌的事件曾多次發生過,後果也更嚴重——

*2012 年 3 月,杭州制售病死豬肉案 15 人獲刑,犯罪嫌疑人以每公斤 3 元的價格從養殖場個體養殖戶處收購病死豬,然後屠宰成肉以每公斤 10 元的價格銷售出去。如果客戶要的量大,價格還可以商量。比如有的是食品加工廠,買來病死豬肉,打成肉糜,灌做香腸;有的大客戶是農貿市場的批發商,他們買來病死豬肉,做成醃肉,再批發或者零售出去。

*2014 年,公安部查處瞭一起特大制售病死豬食品案。犯罪團夥勾結監管部門少數公職人員,開具檢疫合格證後,進入正規購買、食用渠道,或就地銷售,或販賣至外省市,或加工成臘肉、火腿腸、熟食,或提煉加工成食用油,銷售范圍涉及湖南、河南、廣西等 11 個省區。

*2015 年 8 月,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與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根據群眾舉報和前期調查掌握的相關線索,抓獲瞭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以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共計 20 人。犯罪嫌疑人的屠宰場多的話平時每天有 10 多頭病豬,最少都有 2-3 頭有問題的病豬。訊問筆錄顯示,一頭豬一般都是 100 多斤,粗算下來,案發之前,至少有十萬斤病死豬肉流入瞭市場!

……

不過顯然,不管是埋瞭的還是賣瞭的病死豬,基本都是一樣的套路:

犯罪分子專門從養殖戶那裡以極低的價格收購來死豬,將收購來的病死豬要麼隨意掩埋賺取補貼,要麼進行加工後作為生肉或者制作成火腿腸、肉餡等再銷售。

5

從源頭消滅 " 病死豬 "

病死豬最初的源頭其實還是在廣大的養殖戶手裡,他們為什麼要把這些賣給收購者呢?

一是死豬多,難埋。原來,在以農戶散養為主的情況下,因飼養量少豬的死亡量也少,如有一兩頭死亡,農戶在自傢承包地裡作深埋處理也並不難。但目前養殖模式多為規模化,如某地年末生豬存欄 300 萬頭,則年出欄肉豬約有 450 萬頭,全年生豬飼養量約 750 萬頭。若按肉豬出欄量計算,並以正常死亡率 3%推算,死亡就達約 13.5 萬頭,如遇重大疫情可能就更多,處理的難度自然增大。

二是沒地埋。原來的近郊變成瞭城市,這部分農民成瞭居民,這些人中原來很多都是搞養殖的,由於 " 失地 " 而選擇到相對遠離城市的農村租舍、租地搞養殖。此時養殖場的病死豬,一般自己無相應的處理設施,多數地方的政府部門目前也未建有這方面的處理設施,周邊的農田、旱地的承包戶也不會同意讓其深埋死豬,於是就出現瞭 " 豬無葬身之地 " 的情況,既然沒有正規出路,必然會找不正當的 " 出路 "。

三是沒錢埋。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成本高。一些養殖戶透露,根據鎮政府和畜牧獸醫站要求,處理病死豬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處理一頭病死豬要花 200 元以上,而根據現行補貼政策,無害化處理隻能領到 80 元補貼,剩下 120 元,隻能自己掏腰包,而把死豬賣出去,一斤卻能賣 3 到 4 元。

這樣綜合看下來,本來就想降低損失的養殖戶,面對非法收購商,能不感覺到 " 喜從天降 "?

適當的提高死豬無害化處理的補助標準,或者是有關部門給予無害化處理的條件,對死豬進行統一處理,又或者是全面推廣種養殖保險,在多方面的保障下,相信多數有良心的養殖戶都不會把病死豬交到黑心商販手裡。

(本文綜合自北京青年報、澎湃新聞、南方網、浙江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 政知局 " 等)

總監制:吳亮

監制:夏宇

責任編輯:戴麗麗李逸博

編務: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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