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完瞭,共享單車企業你也得回收呀

07-15

車輛報廢產生的垃圾,是一種負的 " 外部性 ",它對社會產生瞭成本,但企業本身卻沒有承擔這一成本。

▲ 4 月 30 日,五一小長假,成都市中心的商業區周邊街道邊停滿瞭共享單車。圖 / 視覺中國

文 / 陳永偉

據報道,近日,以方便、環保著稱的共享單車可能正成為環保殺手。共享單車容易損耗,因此其報廢率很高。根據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統計,共享單車報廢後將產生近 30 萬噸廢金屬,相當於五艘航母的重量。這一數字可謂觸目驚心。

在討論商業創新時,我們經常強調要包容,對創新中產生的問題要有 " 風物長宜放眼量 " 的態度。但市場調節是緩慢的,一個行業要形成規范的競爭秩序需要很長時間。但如果可以由政府,或者行業協會牽頭來進行一些必要的調控,就能大大縮短從無序到有序的調控時間,減少不必要的效率損失。

回到共享單車問題。目前來看,共享單車市場混戰正酣,短時間內難以爭出高下。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在享受單車帶來的便利的同時,還不得不忍受由其帶來的問題。

從經濟學角度看,車輛報廢產生的垃圾,都是一種負的 " 外部性 "。它對社會產生瞭成本,但企業本身卻沒有承擔這一成本。由於外部性的存在,共享單車的提供將會超過社會最優水平。那麼,怎麼才能讓單車的提供量回到社會最優呢?經濟學給出瞭幾種思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種就是 " 庇古稅 ",也就是說要向企業征收相當於其產生的外部性的稅收,從而讓 " 外部性 " 帶來的成本內部化。以單車為例," 庇古稅 " 應當等於清理報廢單車所需的成本。簡言之,建立 " 誰的報廢單車誰認領、誰處理 " 的制度,就能有效內部化車輛報廢所產生的外部性。

然而,該主張可能會遭到一些 " 市場派 " 人士的反對。在他們看來,該方法將會給單車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成本,從而阻礙其發展。對於這些可能的反對,在此我想作出一些回應。

第一,即使不讓企業承擔處理報廢車輛所帶來的成本,也不意味著這一成本沒有產生,隻不過公眾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承擔瞭。報廢車輛占道、有礙觀瞻、浪費資源,如果不讓單車企業管,那麼誰來管呢?讓公眾?哪個單個的公眾有這個能力?讓政府?但成本又從哪兒來?無非是通過稅收將這些成本轉嫁到瞭公眾身上而已。或許 " 庇古稅 " 並非一個完美的思路,但若沒有更好的思路,它將是我們不得不做的選擇。

第二," 庇古稅 " 的征收未必會對共享單車這個行業的發展產生阻礙,相反,它還可能促進這個行業的進步。在環境經濟學領域,有一個著名的 " 波特假說 "。這個假說認為,環保稅的征收會促進企業的研發投入,促進企業優勝劣汰。我想,類似的邏輯在共享單車領域也是成立的。目前,大量的單車企業為瞭爭奪市場,采用的都是簡單粗暴的 " 數量競爭 ",在改進單車質量方面做的功課卻不多。如果能確立 " 誰的報廢單車誰認領、誰處理 ",那麼企業就會更多地在如何提升單車質量、降低報廢率上做功課,這對於這一行業的發展大有裨益。

□陳永偉(北京大學市場與網絡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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