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的一份內幕賬:錢與命的較量。

07-22

一直聽到這樣一種觀點,壽險太坑。

我的一位做保險的朋友告訴我,你就回歸保險的基本功能看看。

無非就這麼幾大作用:1. 意外醫療門診報銷;2. 住院報銷;3. 重疾確診就賠;4. 意外身故;5. 身故;6. 理財 + 保險。

大道至簡,回歸需求,答案就很明朗瞭。

1.

那麼壽險我們需要嗎?不妨先問問自己保險我們需要嗎?

我向來不贊同那些危言聳聽的恐嚇營銷,保險遠沒有神通廣大到左右死亡的地步。

不買保險我們會死嗎?當然不會,但是窮困絕望而死和體面從容赴死還是有區別的。

說到底,買不買保險都不會改變現在的生活,但它有能力防止生活被改變。

有人可能會說,重疾險關鍵時刻也能當救命稻草,有瞭重疾險是不是就不用買壽險瞭?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回歸到重疾險和壽險最本質的保障作用。

重疾險簡單來說就是你得瞭某種重大疾病給你一筆錢,主要是讓你治病的。

壽險不一樣,不管疾病還是意外,萬一你有個好歹,會給傢人留下的一筆錢。你的房貸啊,車貸啊,孩子教育費用就暫時不用擔心瞭。

一句話:重疾險保的是疾病,壽險保的是人的生命。

從概率來講,死亡比重疾更苛刻。所以相同情況下壽險比重疾險要更便宜,保額也更高,能撬動更高的杠桿。

不過實際操作中,我們會先買重疾險,如果資金充裕再配壽險,就比較全面瞭。

買壽險不存在浪費不浪費的問題,它也是傢庭理財的配置之一。

那麼哪些人適合買壽險?建議房奴可以優先買壽險。

身為有房貸的傢庭支柱們,一定要給自己和傢人做足保障。萬一中途有意外,盡管自己並沒有得到實質性好處,還可以給傢庭留下一筆積蓄。

保險這東西,你信或者不信,風險就在那裡,不遠不近。

你買或者不買,意外就在那裡,不增不減。

2.

既然決定要買壽險,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哪個要更劃算一點?

無論是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兩者的保障范圍其實都是相同的。

表面上看,也就差瞭一個保障期限。

定期壽險保障期短,一般也就 10 年,20 年,30 年,不足以陪你終老,終身壽險基本能陪你壽終正寢。

再說得簡單些,買定期壽險好比租房子住,出險瞭得到賠償,如果滿期沒出險,什麼都沒有。而終身壽險相當於買房子住,雖然貴一些,但更一勞永逸。

反正都是要買,該不該鎖定終身呢?

舉個例子,現在你有 100 塊錢的預算,購買定期壽險相當於買瞭一份價值 100 元的保障。如果用這筆錢購買一份終身壽險,就相當於買瞭一份價值 50 元的保障,還有 50 元的定期存款。

從錢的角度來講,終身壽險具有一定儲蓄性質,比定期壽險更誘人。

但相應地,同樣保額和交費年期,終身壽險一般比定期壽險會貴很多。對年輕人來說,經濟能力一般,顯然先考慮保費更低的定期壽險較為合適。

在主要的年齡段,定期壽險的杠桿功能驚人,能最大限度地將風險轉移。在配置壽險時,保額盡量做到年收入的 5-10 倍,把杠桿用到極致。

(產品:擎天柱定期壽險)

另外,建議購買定期壽險的另一個理由是,定期壽險比終身壽險要更靈活性。

隨著福利政策這塊越來越完善,後期說不定有更多惠民舉動。就像如今花幾十塊錢就能買一份重疾險一樣,大傢邊買邊響應政策。

不過,年齡在 50 周歲至 60 周歲之間的中年人,可以考慮終身壽瞭。

因為保險有一個投保年齡的限制,年紀超過五十歲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常常會出現交的總保費超過瞭保額,就是我們說的保費 " 倒掛 "。

這時候終身壽險可以起到替代重大疾病保險的作用,當我們生病的時候,我們沒有重疾險,但可以通過借款的方式支付我們的醫療費。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的賠償金可以用來償還債務。

總而言之,買之前要明晰自己想把哪部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終身壽險在國外還有避稅的功能,未來國內如果收遺產稅,終身壽險能資產傳承會更吃香。

長期壽險頭兩年退保損失最大,買瞭之後實在想退保可以通過減額繳清,相應降低保額,減少由於退保帶來的損失,實際上相當於部分退保。原創不易,點贊、轉發、留言都是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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