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方以抹黑朝鮮為由 判處韓國記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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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三八線上的朝韓士兵

據朝中社 8 月 31 日報道,朝鮮中央法院 31 日表示,判處四名抹黑朝鮮的韓國記者死刑。朝鮮方面表示,朝方將在確認對象後,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不經後續程序,立即執行刑罰。

報道稱," 目前敵對勢力執著於反朝宣傳 ",而韓國保守勢力就是其中的先鋒。韓國報刊《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 利用兩個英國記者撰寫的反動書籍《North Korea Confidential(朝鮮機密)》裡的不良內容 ",嚴重褻瀆瞭朝鮮尊嚴,犯下瞭特大罪行。

報道稱,《朝鮮機密》是 2 年前英國《經濟學傢》雜志和路透社原駐韓國特派員丹尼爾 · 圖德 Daniel Tudor 和詹姆斯 · 皮爾遜 James Pierson 整合部分脫北者的言論編寫的,內容都是類似 " 朝鮮居民的生活百分之百是資本主義化 " 的惡意詆毀、歪曲和捏造。

報道稱,《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記者參考該書籍,表示 " 在朝鮮錢的力量比在資本主義國傢更強大 "、" 沒有手機的年輕人被視為敗者 "、" 軍隊是無報酬勞動部隊 "、" 有錢人隨時可以跟身份高的人結婚 " 等等,還表示這是一部 " 想瞭解朝鮮的人可以無拘無束、津津有味地閱讀的入門書 "。並且他們把朝鮮國徽上方的紅星圖案和下方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字樣改為 "$(美元)" 標記和 " 朝鮮資本主義共和國 " 字樣,並將書名改為《朝鮮資本主義共和國》。

報道稱,朝鮮一直對《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等進行對朝抹黑宣傳的媒體發出嚴正警告,但他們不為所動,現在甚至中傷和褻瀆朝鮮國號和國徽,這是特大犯罪。" 毋庸置疑,這都是韓國保守集團煽動和操縱的。"

報道稱,根據朝鮮刑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反對國傢為目的褻瀆朝鮮尊嚴,情節嚴重的,處包括死刑在內的重刑。據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法院宣佈,依照朝鮮刑法,對中傷和侮辱朝鮮尊嚴的韓國《東亞日報》記者孫孝林 Son Hyo Rim 和社長金載昊 Kim Jae Ho、《朝鮮日報》記者楊志鎬 Yang Ji Ho 和社長方相勛 Pang Sang Hun 判處極刑。

報道稱," 罪犯 " 對上述判決不可提起上訴,朝方將在確認對象後,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不經後續程序,立即執行刑罰。同時,朝鮮將徹查策劃和操縱這一特大挑釁行為的 " 罪犯 ",並 " 毫不留情地消滅 "。另外,朝鮮也向韓國當局發出警告稱 " 如果不立即查辦這些‘罪犯’,將被定性為共犯 "。朝鮮將密切註視韓國當局的態度。

朝鮮對韓國公民判處死刑,這次並非首次。此前,在今年 6 月。朝鮮曾經表示因陰謀暗殺金正恩,將對韓國前總統樸槿惠(Park Geun-Hye)和前國傢情報院長李炳浩(Lee Byung-Ho)處以極刑,並要求韓國根據相關國際條約,立即向朝方移交樸槿惠等人,並警告韓國政府若無視朝方這一要求,可能會對朝韓關系造成負面影響。

韓國統一部 31 日回應稱,強烈譴責朝鮮威脅對韓國新聞工作者處以 " 極刑 " 的行為,並敦促朝鮮立即停止該行為。(央視記者 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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