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的臺灣文化,除瞭蒼白還剩什麼?

08-30

臺灣《自由時報》29 日的社論《語文課綱爭議的虛與實》一文,大聲抗辯社會不應以 " 去中國化 " 的標簽來加給此次的語文課綱爭議。據中國臺灣網 30 日援引臺灣《中國時報》消息,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事實是,這個新課綱的目的就是要剝奪高中生形構其對中國傳統文化完整認識的機會,這不是赤裸裸的 " 去中國化 " 是什麼?那些一心隻想要把中華文化從教育中拔除的文化 " 臺獨 " 論者,抽掉瞭中華文化,你們所說的 " 多元文化 " 將何所附麗?這樣的臺灣文化,除瞭蒼白,還會剩下什麼?

評論摘編如下:

臺灣《自由時報》29 日的社論《語文課綱爭議的虛與實》一文,大聲抗辯社會不應以 " 去中國化 " 的標簽來加給此次的語文課綱爭議。坦白說,以臺灣《自由時報》的一貫立場而做這一抗辯,的確有點令人詫異,也有些令人發噱!" 去中國 " 的運動不正是臺灣《自由時報》一直在做,也引以為榮的事嗎?今天怎會為這樣一個標簽而做仗馬之鳴呢?

姑且不談《自由時報》的立場問題,回到這次語文課綱修訂,課審會的做法到底有沒有 " 去中國化 " 的問題上。毫無疑問地,這是民進黨的臺當局 " 教育部 " 又一次在 " 去中 " 的做法上跨出的一大步,何以言之?

很多論者都把這個問題簡化為文白比例調整,以及文言文選文篇數的問題,很顯然地,那些純由政治任命的課審會委員也是從這個地方下手,於是一個嚴肅的學理問題就被簡化成瞭文白比例、文言篇數該有多少的問題,而忘瞭這個問題背後該有的邏輯。

討論這個問題有一個理論面的問題,以及一個重要的實務問題。理論面我們得問,高中的語文課其使命是什麼?長久以來,我們對語文教學就有一個階段性的規范,小學是以語文學習為主,初中則語文與文化並重,且逐漸增加文化學習的份量,高中則當然應以文化學習為主。

如果高中語文應以文化學習為主,那麼這個文化的內容該是什麼?要如何分配、選材才能傳達這個文化的內容?它其實跟文言白話無關,除非我們根本就不想要繼承這個文化傳統,否則這就會有準據。這當然是專業問題,書店的暢銷書也許可以由銷量決定,但是不是經典性的作品,又豈是可以任由網絡票選來決定的呢?杜甫說 " 文章千古事 ",曹丕更把文章提升到瞭 " 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 ",難道這些也要交給 " 輕薄為文哂未休 " 的網絡來隨意高下嗎?

至於說落實到具體的教科書規范上,以作者曾擔任課綱委員的經驗,很清楚這是為瞭教學現場的實務考慮。課綱裡做文言的推薦選文,一則是不得不與大學入學考試妥協,另一則也是為瞭高中教學現場考慮。有兩個標準是必須達到的,一個是選文必須有文化傳統上公認的代表性,另一個則是要能傳達出我們文化傳統中各種文類的性質與發展。這次的課綱修訂,可以達到這個起碼的標準嗎?

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事實是,這個新課綱的目的就是要剝奪高中生形構其對中國傳統文化完整認識的機會,這不是赤裸裸的 " 去中國化 " 是什麼?要知道,對絕大多數的高中生而言,這乃是他學生生涯中最後一次完整學習傳統文化的機會啊!莎士比亞的英文對現在使用英文的人而言,不也是文言文嗎?為什麼美國高中生都得讀莎士比亞呢?

於此,那些魯莽滅裂,一心隻想要把中華文化從教育中拔除的文化 " 臺獨 " 論者,抽掉瞭中華文化,你們所說的 " 多元文化 " 將何所附麗?這樣的臺灣文化,除瞭蒼白,還會剩下什麼?

(作者 / 臺灣佛光大學中文學系教授、前語文課綱委員謝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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