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中方昨天發佈瞭《印度邊防部隊在中印邊界錫金段越界進入中國領土的事實和中國的立場》文件,文件提到 6 月 16 日,中方在洞朗地區進行道路施工,此前也向印方作瞭通報,請問施工的目的是什麼?通報的具體情況是怎樣?印方作何反饋?
答:6 月 16 日,中方在中印邊界錫金段中方一側的洞朗地區進行道路施工,目的是為瞭改善當地的交通,便利當地牧民放牧和邊防部隊巡邏。這是中方在自己領土上的正常活動,完全正當合法。
中方出於善意,分別於 5 月 18 日和 6 月 8 日通過邊防會晤機制兩次向印方提前作瞭通報,印方未做任何反饋。6 月 18 日,印度邊防部隊 270 餘人攜帶武器、連同 2 臺推土機,在多卡拉山口悍然越過錫金段邊界線 100 多米,進入中國境內阻撓中方的修路活動。
截至 8 月 2 日下午,印軍仍有 48 人連同 1 臺推土機非法滯留在中國領土上。此外,印軍還有大量武裝人員集結在邊界線上和邊界線印方一側。
洞朗地區位於 1890 年《中英會議藏印條約》規定的邊界線中方一側。印度邊防部隊從邊界線印方一側進入中國領土,其非法越界行為事實清楚,不容否認。印方無視中印間現有的相關機制和渠道,在未與中方進行任何溝通的情況下,直接派邊防部隊攜帶武器和裝備越界進入中國領土並滯留不撤,其行為不負責任、不計後果。印軍不論多少人員非法越界並滯留在中國境內,其性質都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構成國際不法行為,印方應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問:作為對中方 8 月 2 日發佈立場文件的回應,印度外交部表示印中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寧是兩國關系順利發展的重要前提,請問中方有何評論?
答:印方現在言必稱 " 和平 ",我們不僅要聽其言,更要觀其行。中方認為,有關事實不容忽視:第一,印方在中方出於善意,於 5 月 18 日和 6 月 8 日兩次提前通報印方的情況下,在長達 1 個月的時間裡從未通過任何渠道向中方反饋任何信息,反而直接於 6 月 18 日派遣武裝人員和裝備越界阻撓,這絕不是為瞭和平。
第二,事件發生至今已經 1 個多月,印方不僅仍非法滯留在中國領土上,還在後方整修道路,囤積物資,集結大量武裝人員,這絕不是為瞭和平。
第三,在印方非法越界事實確鑿的情況下,印方非但不深刻反省錯誤,反而炮制所謂 " 安全關切 "、" 三國交界點問題 "、" 應不丹要求 " 等種種奇談怪論,為自己的錯誤行徑尋找借口,這絕不是為瞭和平。
第四,印方在中方多次外交交涉下,不僅拒不撤出越界人員和裝備,反而向中方提出無理要求,毫無解決問題的誠意,這絕不是為瞭和平。
如果印方真的珍視和平,就應該立即把非法越界人員撤回到邊界線印方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