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許總能看到有些人在做出出門前一定會看看有沒有鎖門、活動步驟不能改變、物品擺放不能亂等的行為,我們常稱之為強迫癥患者。其實,強迫癥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類型,是一組以反復持久的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這些癥狀出於內心,一些毫無意義、甚至違背自己意願的想法或沖動反反復復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患者明知是不合理的,但不能擺脫,無法自行控制,自己還會感到非常痛苦,強迫意識和反強迫意識的矛盾存在會引起患者內心強烈的沖突,造成患者巨大的焦慮和痛苦,影響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甚至日常的起居生活等。
強迫癥的病因復雜、目前尚無定論,現代醫學觀點認為該疾病主要與個性性格、精神因素、遺傳因素及神經 - 內分泌等因素有關。強迫癥的癥狀表現主要可歸納為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強迫思維又可以分為強迫觀念、強迫情緒及強迫意向。表現形式多樣化,如反復懷疑門窗是否關緊瞭,碰到臟的東西會不會得病,太陽為什麼從東邊升起西邊落下,站在陽臺上就有往下跳的沖動等。大部分患者具有強迫聯想、強迫回憶的表現,例如總是反復回憶一系列不幸事件可能會發生,雖明知不可能,卻不能克制,並激起情緒緊張和恐懼;總是反復回憶曾經做過的無關緊要的事,雖明知無任何意義,卻不能克制,非反復回憶不可。
強迫行為往往是為瞭減輕強迫思維產生的焦慮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動,明知是不合理的,但不得不做。比如患者有懷疑門窗是否關緊的想法,相應的就會去反復檢查門窗確保安全;碰到臟東西怕得病的患者就會反復洗手以保持幹凈。一些病程遷延不愈的患者由於經常重復某些動作,久而久之形成瞭某種程序,比如洗手時一定要從指尖開始洗,連續不斷洗到手腕,如果順序反瞭或是中間被打斷瞭就要重新開始洗,為此常耗費大量時間,痛苦不堪,明知道這樣做沒有什麼意義但是控制不住這種強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