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幫朋友“捉奸”私自調監控 致情夫自殺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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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晚報客戶端 7 月 17 日消息,昆明呈貢區男子鄭某,懷疑妻子和其他男人到酒店開房,他自己調不著監控,私下請警察朋友李某甲去調取,結果證實瞭妻子和李某丙開房的事實。

鄭某拿到證據,還問出瞭妻子與李某丙多次發生關系,而且還在自傢的車上發生過,為此,鄭某要求李某丙出 20 萬元作為瞭斷。孰知,李某丙被逼無奈,喝農藥自殺身亡。私下幫鄭某調監控的李某甲也被牽出來,被控濫用職權。

濫權:警察私自到酒店調監控

2016 年 8 月 15 日,傢住呈貢的鄭某,懷疑妻子普某有外遇,妻子和一個男人(李某丙)到石林縣一酒店開過房,他便到前臺問服務員,是否能調監控錄像,酒店服務員說隻有派出所的警察才可以調取監控錄像。

8 月 19 日,回到呈貢的鄭某,便打電話給在呈貢做警察的朋友李某甲,他說媳婦失蹤瞭幾天,其老嶽父要找麻煩,想請他幫忙去石林找一下。

當晚 9 點左右,鄭某和李某甲見面後說,他妻子跟一個男人有染,估計到石林開過房,希望李某甲去石林一趟,幫他調取監控錄像。李某甲同意瞭。

當晚 10 點過,他們到瞭石林縣城。來到酒店停好車後,他們到瞭前臺,說:" 我們要調取酒店的監控。"

李某甲在出示瞭自己的警察證後,服務員就帶著他們進入到前臺調監控。從酒店監控裡,看見瞭普某進入酒店大廳及入住房間的畫面信息,鄭某就開始用他的手機攝錄監控視頻內容,錄瞭一會,視頻中出現一個男子進入到他媳婦所入住的房間內,李某甲也幫錄過一段就走瞭。當晚,他們開車返回瞭呈貢。

鄭某回傢裡,把翻拍的視頻拿給妻子普某和嶽父看。

蒙瞭,妻子竟在自傢車上偷情

看到證據後,普某承認她和李某丙發生過關系。

2016 年 8 月 8 日,普某和李某丙來到石林,在酒店開瞭一間房,普某先進房間,李某丙隨後進房間。當晚,他們發生瞭一次性關系,而且還是自願的。

在鄭某的逼問下,普某還承認瞭她和李某丙多次發生性關系,而且還在鄭某的車上發生過性關系。

鄭某一聽,完全蒙瞭,沒想到自己的老婆和情夫在自己的車上發生過關系。

普某用母親的手機打電話給李某丙,告訴他:" 我老公知道瞭這個事情,以後不要聯系瞭。"

隨後,鄭某打電話給李某丙:" 這件事咋個解決?"

" 我的車都被你們玷污瞭,你拿 20 萬元做個瞭斷,我要換車。" 鄭某說,如果不拿 20 萬元瞭斷,就要把這個事情告訴他(李某丙)媳婦。

2016 年 9 月 25 日晚上 7 點半左右,鄭某、普某、李某丙 3 人約好見面,鄭某質問李某丙:" 為什麼要在我傢車上發生關系?"

李某丙也說不出來,鄭某讓李某丙回去跟她媳婦說清楚也算是個瞭斷,但李某丙怕媳婦知道這個事情。最後,鄭某讓李某丙拿 20 萬元換車,2016 年 10 月 1 日前,不解決的話,超過一天增加 5 萬元。

悲劇:情夫被逼喝農藥自殺

2016 年 10 月 1 日下午 3 點左右,李某丙實在拿不出 20 萬元給鄭某,他來到呈貢七步場村的地裡,看見一個簡易棚,他走進去喝下瞭農藥,並割腕自殺身亡。

原來,普某和李某丙曾經好過一段時間,因種種原因,沒有成婚。普某和李某丙後來各自成傢。去年 5 月份,普某和李某丙又暗地聯系。

弄出瞭人命,幫忙調視頻的李某甲也脫不瞭幹系,鄭某(另案處理)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出事後,李某甲和李某丙的傢屬達成協議,李某甲一次性補償李某丙的傢屬 10 萬元,並取得瞭傢屬的諒解。

判決:構成犯罪免於刑事處罰

呈貢區檢察院認為:李某甲身為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在非執行公務期間,濫用職權,違規幫助他人調取視頻監控,並最終造成一人死亡結果的發生,其行為應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呈貢區法院審理認為,李某甲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其作為工作多年的人民警察,應當知道人民警察的工作職責、工作紀律、工作流程,他在非執行公務期間違規幫助他人調取視頻監控,主觀上是故意的。被害人李某丙自殺死亡與李某甲違規幫助他人調取監控的行為有一定因果關系,屬多因一果的關系。李某甲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李某甲補償被害人親屬的損失,並得到被害人親屬的諒解,酌情從輕處罰。李某甲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除處罰。

於是,呈貢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某甲犯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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