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 6 個孩子不聞不問 母親被警方行政警告

07-12

畢節市大方縣果瓦鄉一位婦女,其將六個未成年的孩子獨自留在傢中,一年的時間內不聞不問。這個舉動,為她換來瞭行政警告的處罰。

這位女子姓李,約 20 年前,李某鳳與畢節男子周某結婚,夫妻共生育瞭 9 個子女。7 年前,周某因病過世,李某鳳在畢節小吉場鎮獨自撫養孩子。2012 年,李某鳳和和他同村的大方縣果瓦鄉男子張某結婚,兩人婚後居住李某鳳傢,隨後的 3 年裡,這對夫妻又生育瞭 2 個男孩。

2016 年,李某鳳較大的 3 個孩子已成年,相繼外出務工。張某和李某鳳商量著回老傢做些雜活,賺錢給孩子們當生活費。同年農歷 7 月中旬,李某鳳未與張某和孩子們商量就變賣瞭傢中的牲畜,帶著最小的 2 個孩子連夜來到果瓦鄉丈夫張某傢中。

這一走,李某鳳並未給留下 6 個未成年子女留下生活費,也未將孩子們作妥善安排。據瞭解,一年來,李某鳳對留在小吉場鎮傢中的 6 個未成年孩子不管不問,至今未未去看望,也沒有寄過錢物給孩子些。直到 2016 年秋天,李某鳳在江蘇打工的女兒小西回到傢中照管弟弟妹妹。▲民警依法傳喚李某鳳

但是這樣一來,傢中斷瞭經濟來源,一傢幾口隻能靠政府解決的低保勉強生活。瞭解基本信息後,七星管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立即對李某鳳遺棄孩子一案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走訪,民警收集瞭大量證據,證實李某鳳主觀上有遺棄的故意,但因 6 個未成年孩子未發生乞討、流浪或者發生重大疾病等後果,沒有造成嚴重惡劣影響,未構成遺棄罪這項刑事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由於李某鳳違法情節輕微,且還要照顧孩子,公安機關在與檢察院、法院會商後,依法對李某鳳處以行政警告。

7 月 8 日,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辦案民來大方縣,依法傳喚李某鳳到果瓦派出所,告知她在七星關區小吉場鎮居住期間,對子女主觀上有遺棄的故意,並對其執行瞭行政警告處罰,告知她要盡母親義務,繼續撫養孩子。

吳統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羅付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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