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變相體罰學生,幼兒園解聘未料成被告

02-28

日前,張傢港一名資深教師和自己任職的私立幼兒園鬧得不可開交,最後還鬧上瞭法院。一方說對方違法解除合同,另一方卻說對方不配做老師。

馬某是張傢港一傢私立幼兒園的老師,她一紙訴狀將幼兒園告上瞭法庭稱,對方毫無根據開除自己。可是庭審中,園方卻表示,馬某有變相體罰學生的舉動。

原來,幼兒剛入學哭鬧情況比較嚴重,馬某總是用威脅的話語嚇孩子。自詡是資深老師的她,甚至多次把經驗和傢長交流。隨後,有傢長向學校舉報。可是馬某依然我行我素,並不悔改。

法院審理認為,馬某對孩子的恐嚇威脅屬於變相體罰幼兒,認定幼兒園解除與馬某的合同合法。其實,近兩年,類似的事情頻頻發生,民辦幼兒園占瞭不小的比例。教育主管部門介紹,目前公辦幼兒園的教師必須是專業幼兒師范院校畢業,持有教師資格證,並有著嚴格的監管制度。但部分民辦幼兒園教師準入門檻較低,監管存在漏洞。

專傢呼籲,教育部門應有更詳盡的監管體系,讓民辦幼兒園不再成為監管漏洞。

(編輯 夏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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