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車拋灑滴漏污染路面 被罰 5000 元“長記性”

08-26

今年 8 月 18 日下午 1 點 40 分左右,南京建鄴區城管執法大隊渣土中隊在巡查時發現,江東中路與應天大街交匯處,由南向北路面有一段長約 50 米,寬約 2 米的道路被混凝土污染,過往車輛左右避讓,給交通秩序帶來瞭極大的安全隱患。

△及時清理現場 建鄴城管供圖

城管執法隊員第一時間設置警示標示,疏導交通,同時對案發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並立即聯系環衛部門進行清理。因混凝土凝固後很難清理,還會對市政道路造成一定的損壞,南京河西建環公司立即派出 5 名保潔員,2 臺沖洗車輛趕赴現場清洗路面,及時恢復瞭道路本色和交通秩序。

建鄴區渣土辦積極與各方面溝通聯系,調取瞭事發時間段的治安監控,鎖定瞭車牌為蘇 AL2372 的疑似肇事混凝土車,並找到瞭該車輛註冊的運輸企業。面對監控視頻鐵證,肇事車輛駕駛員對拋灑滴漏污染路面的行為供認不諱。執法人員依據《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按照上限對責任企業處以 5000 元罰款。8 月 23 日上午,案件相關責任人來到建鄴區渣土辦接受瞭處罰。

△監控畫面拍下的拋灑的 " 兇手 " 建鄴城管供圖

建鄴區渣土辦目前已對全區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在建工地進行全面摸排登記,召集相關工地方、混凝土運輸方責任人召開會議,以此案為例,再次宣傳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重申混凝土運輸相關管理要求,避免再次發生該類案件。

△按上限開出罰單 建鄴城管供圖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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