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誠信的重要性:女子撿錢包 ATM 機套現獲刑

08-27

汨羅市一名女子拾得他人錢包後,不但沒有拾金不昧,反而利用錢包內的身份證和信用卡在 ATM 機套現。8 月 24 日,記者從汨羅市法院獲悉,該女子於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7 年 5 月 4 日晚,村裡的一位老人去世,於某來到其傢中打牌。散場回傢時,於某在去世老人傢門口拾得受害人盧某遺失的錢包,錢包內有盧某的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於某下班後,騎摩托車來到某銀行的 ATM 機上,利用盧某的身份證信息套出銀行卡的密碼,從盧某銀行卡中共計取出現金 16800 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於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被告人於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瞭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退贓,取得瞭受害人的諒解,酌情對其從輕處罰。因被告人於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結合社會調查評估報告,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可對其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劉永強 通訊員陳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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