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三度性侵繼女 竟將棉條當作情趣用品

07-24

居然有這種變態繼父 ! 八年前 ( 2009 ) 年 19 歲的少女 2 度遭 50 多歲的朱姓繼父性侵得逞。2011 年朱男再度潛入繼女房間 , 見到她私密處露出衛生棉條的棉繩 , 竟獸性大發抽出棉條企圖性侵 , 少女強力反抗並報警。辯論終結後雖雙方達成和解 , 但法官仍依強制性交及強制性交未遂罪 , 判朱男應執行 4 年 6 月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 , 被害少女的母親在中國臺北市開檳榔攤 , 原與女兒相依為命 ,10 多年前認識擁有調配檳榔口味獨門秘方的朱男 , 婦人的檳榔攤因此生意變好 ,2 人進而交往結婚。婚後朱男兩度對繼女伸出狼爪 , 少女為瞭母親多次隱忍繼父惡行 , 直到 2011 年 10 月 16 日 , 少女生理期使用棉條 , 當天深夜朱男潛入她的房間 , 見少女該邊露出 1 條線 , 誤以為裡面塞著跳蛋 , 竟硬將棉條抽出企圖性侵 , 少女驚醒當場痛罵繼父「我已經忍你很久」, 並拿出相機準備拍照搜證 , 朱男見到相機嚇得落荒而逃 , 少女決定不再容忍將此事告訴母親並報警處理。

在法院審理期間 , 朱男辯稱在第一次要求與繼女發生性行為時被拒絕後就離開 , 第二次被控性侵的部分 , 則是「自然發生的性行為」, 第三次是見到她的身體外露 1 條線 , 以為是情趣用品把它拉出來 , 但沒有摸也沒有性侵。直到辯論終結後 , 朱男才與繼女達成和解 , 並賠償 20 萬元獲得諒解。最後雖雙方達成和解 , 但法官依事證認為朱男 2 度性侵繼女得逞、1 次未遂 , 因此依強制性交及強制性交未遂罪 , 判朱男應執行 4 年 6 月徒刑。但判刑結果仍引起不少網友的怒火 ,「強制性交罪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 加上未遂 , 一罪一罰的話 , 也不該隻判 4 年 6 個月 , 法官大人真是替加害人著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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