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間投資人:沒做過情色生意 子女不敢上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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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傢訊 1 月 17 日消息,近期,星美影院在 A 股借殼上市,而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覃輝因 " 天上人傢前老板 " 的身份,再一次被大眾及媒體關註,有關 " 天上人間 " 的舊聞被一些自媒體 " 挖 " 出來重新報道,在網絡上引起一片熱議。

對於網上的評議,覃輝本人今日發表聲明稱,多年來媒體從未到 " 天上人間 " 進行過現場取證,那些關於 " 天上人間 " 和他本人的報道皆屬媒體杜撰。這些惡意報道已對他和他的傢人產生巨大影響,希望今後媒體能就此收斂,也希望有關單位能夠約束和管制。

覃輝稱,曾經的 " 天上人間 " 隻是一傢普通娛樂場所,經營期間嚴格恪守國傢法律法規,並非媒體和個人所謠傳的色情服務娛樂場所。而他自己也隻是 " 天上人間 " 的投資人,並沒有過多的介入實質經營。

以下為覃輝聲明全部內容:

近期,國內部分媒體對我個人及星美集團進行瞭報道,相關內容描述出現許多不實之處,已對星美集團企業形象、正常經營及我本人名譽造成瞭極大損害。針對相關報道,我做出如下鄭重聲明:

1、多年來,關於我本人和 " 天上人間 " 的報道甚囂塵上,這些媒體從未向我本人進行過采訪,也沒有一傢媒體到訪過 " 天上人間 " 現場取證,導致其所報道內容的虛假杜撰比比皆是,皆為網絡抄襲,造成嘩眾取寵,引發社會輿論的不良影響,甚至撰文中所刊載我本人照片也誤植我胞弟覃宏。新聞內容缺乏事實依據,完全有悖於新聞及媒體工作者的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

2、曾經的 " 天上人間 " 隻是一傢普通娛樂場所,在運營期間嚴格恪守國傢法律法規,並非多年來各種媒體和個人所謠傳的色情服務娛樂場所。在我投資的十年期間," 天上人間 " 共接受北京市公安局、飯店管理處及相關政府單位檢查不下千次,記錄都可供媒體查證,在北京嚴格的治安管控下,也從未有過任何不良違法記錄,更不存在媒體所報道的 " 官商勾結 " 及 " 京城銷金窟 " 的說法。

3、在經營期間," 天上人間 " 有明確規定:每天凌晨 2 點必須自動斷電,所有員工必須休息,一是為瞭安全,二是為瞭避免一些不軌行為。所有的包房設計均采用透明玻璃隔間,也沒有內部衛生間及暗房。所有男賓、女賓一律需要買票進場,不允許員工收受賓客金錢財物或參與男女賓客交往,更沒有報道中的媽咪及情色媒介,出入人員也皆為商界及社會高端人士,並非魚龍混雜。

正是 " 天上人間 " 的規范管理,讓其成為瞭業界的一個品牌,也成為瞭各種無良媒體捕風捉影的對象。而關於 " 天上人間 " 的經營面積也出現瞭極大的誇張渲染,有悖事實。" 天上人間 " 正常營業面積並不算大,僅占用長城飯店角落電梯下方一層半面積,加上廚房和員工衣櫃間,不過 980 平米。媒體所引述的 "12000 平米 " 完全是無稽之談,更沒有外界謠傳的三樓、四樓等隱蔽的經營空間。

過往媒體在撰文中描述:"1995 年,覃輝買下瞭京城著名娛樂場所‘天上人間’夜總會 ",事實上,我本人也隻是 " 天上人間 " 的投資人,和另一股東 " 長城飯店 " 共同經營,由長城飯店總經理擔任董事長,保安人員也皆由長城飯店派駐,直到 2000 年裝修後才自行聘用保安。自 2005 年 7 月起,我本人就已不再是 " 天上人間 " 的投資人,之後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與本人無關。

4、至於媒體所提及的有關張恩照、李培英事件,國內司法機關已進行清楚判決,其中包含被指控的三次交款記錄。

第一筆現金部分是長豐通信和首都機場正常業務往來的利息差額。由於長豐通信王姓財務總監當晚急於趕回重慶,才將現金委托我代轉交給當晚正在長城飯店對街亮馬河飯店用餐的李培英大哥,請他幫忙辦理,此款項雙方財務皆有記錄憑證。

第二筆 1000 萬匯款,因我本人當時在外埠出差,首都機場財務通知我司財務進行業務付款,經雙方財務的嚴格審批後支付,而我本人也是事後才知曉有此筆付款。

第三筆純粹因李培英大哥小孩創業所需,我作為擔保人的情況下,他向我的一位周姓臺灣友人商借 100 萬美金。在李培英大哥被調查時,該筆借款尚未到達還款期限,此借款中間都有當事人筆錄,也得到司法機關查證。

以上陳述均由中紀委及國傢審計署查證,當中的銀行憑證也能證明我與此案無任何犯罪形式關聯。我在接受《大公報》專訪時清楚表述:該事件後,司法機構已還我清白,但無奈國內媒體依然引用錯誤信息大肆報道轉載,我深表遺憾。

(圖 1 為大公報新聞報道)

(圖 2 為大公報新聞報道)

5、我作為星美集團的主要投資人,並沒有過多的介入實質經營。星美在國傢影視環境大發展的背景下,所取得的成就讓我感到欣慰,但過程中卻屢遭部分媒體引述 " 天上人間 " 的故事並添油加醋,抄襲編撰後肆意發佈,此舉對星美的商譽、上萬名員工及投資人的權益均造成損害。

6、多年來,國內媒體不斷的捕風捉影和惡意報道已對我本人和傢人、子女產生瞭莫大影響,我甚至至今都沒有讓大女兒學習中文,以避免國內網絡謠傳給女兒造成惡劣影響和心理陰影。至於另外的兩位幼小子女,因此事一直沒有上中國戶口、並在國外生活及接受教育,之後隻能歸籍美國,少回國內,隻因我不想給傢人造成學習生活上的困擾和心理的影響。希望今後媒體對我的壓迫能就此收斂,也懇請有關單位能夠約束和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頒佈的《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幹規定》:

1、新聞記者從事新聞采訪報道必須堅持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新聞現場調查研究,充分瞭解事實真相,全面聽取新聞當事人各方意見,客觀反映事件各相關方的事實與陳述,避免隻采用新聞當事人中某一方的陳述或者單一的事實證據。

2、新聞記者編發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不得發佈虛假新聞,嚴禁依據道聽途說編寫新聞或者虛構新聞細節,不得憑借主觀猜測改變或者杜撰新聞事實,不得故意歪曲事實真相,不得對新聞圖片或者新聞視頻的內容進行影響其真實性的修改。

在此,我懇請中國的新聞媒體工作者,應保持自身職業操守,在當前國傢嚴厲打擊網絡傳謠,凈化輿論環境的倡導下,對不實報道進行刪除。我本人和公司也將堅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也希望媒體能給予中國廣大企業傢在發展歷程中更多的包容諒解和支持鼓舞,對國傢發展和社會進步起到正面作用,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多一份正能量。

覃輝

2018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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