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為瞭找個人照顧自己的起居生活,獨居的老郭請來保姆耿某。幾年後,耿某草擬瞭一份遺贈扶養協議,讓老郭將價值 200 萬餘元的房產遺贈給她。這之後,耿某對照顧老人便不是很盡心,哪怕老人昏迷瞭也沒送去就醫。老郭去世後,耿某將他的三個女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支持她繼承老郭房子的訴訟請求。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公佈瞭此案進展,法院駁回耿某的訴求。
和保姆一起吃保健品 子女發生爭執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老郭和妻子育有三個子女,妻子去世後他一個人生活。老郭患有帕金森病,2012 年 5 月,他去勞務市場找到保姆耿某,來照顧自己的生活。兩人並沒有簽訂勞務合同,隻是口頭約定老郭每月會支付報酬 2000 元。老郭每月收入為 6000~7000 元,自 2012 年 7 月起,耿某保管並支配他的收入。每個月扣除兩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剩餘全部歸耿某所有,而老郭也不會再付報酬。
耿某剛來照顧老郭時,老郭的三個子女每月來探望父親兩三次。從 2015 年起,耿某用老郭的大部分收入來購買保健品供兩人服用,三個子女為此事和父親發生爭執。後來三個子女減少探望父親的次數,偶爾由配偶前來探望。而耿某找來馮某做兼職保姆,兩人一起照顧老郭。
保姆草擬協議 老人把房子遺贈給她
2016 年 1 月 15 日,耿某找來律師草擬瞭一份遺贈扶養協議,並邀請兩名保健品銷售人員和兼職保姆馮某作為見證人。在保健品銷售人員的協助下,老郭在協議尾部摁印,耿某也簽瞭字。因耿某的委托,律師還將簽訂過程錄制下來。
該遺贈扶養協議大致內容為:" 老郭將名下的房產遺贈給耿某,由耿某來負責他的生養死葬。主要是指耿某在生活上照顧老郭,可以支配他的工資,但重大的醫療支出等費用,除報銷外首先用老郭除房子外的財產支出。如果老郭單方處置遺贈財產導致這個協議解除,耿某有權要求老郭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按每個月 6000 元計算)。"
責編: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