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群內爭風吃醋,“鍵盤俠”聚眾鬥毆

07-28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曉宇 通訊員 連檢軒)QQ 群裡的爭風吃醋,引發線下 22 人群毆。現代快報記者從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獲悉,近日,由該院提起公訴的涉嫌聚眾鬥毆案件,經法院依法審理,根據犯罪情節輕重,對涉案的 22 名被告人以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緩刑。22 人中,有 9 人系未成年人,包括 5 名在校學生。

朱某與林某同在一個 QQ 群,但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前素未謀面,也沒有任何的恩怨。但當年的 12 月 15 日夜,兩人在 QQ 群內因林某女朋友引發爭風吃醋。在爭吵之後,雙方約定次日在贛榆區青口鎮老街進行鬥毆。

為瞭給自己壯聲勢,雙方各自糾集朋友準備鬥毆。次日下午 3 時許,雙方在贛榆區青口鎮老街紅綠燈處,采取拳打腳踢的方式進行鬥毆。後因林某朋友徐某甲被打入噴泉水池內造成手機損壞,朱某一朋友張某乙報警後,民警出警將被告人張某乙、徐某甲及郝某從現場帶走。

誰知,民警剛一離開,林某等人覺得在之前的鬥毆中吃瞭虧,就又在紅綠燈西側與對方再次發生鬥毆。

之後,鬥毆雙方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檢察機關起訴後,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朱某等 22 人犯聚眾鬥毆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范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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