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間 一棟樓 30 多戶傢鎖眼被堵 門鏡被噴

07-17

17 日早 8 時許,傢住沈陽市鐵西區雲峰北街青年居易小區的關女士上班時發現,自傢的門鏡和鎖眼被噴上瞭厚厚一層黑漆,無法正常使用,回不瞭傢。

" 我當時著急上班,也沒來得及找物業問問情況,但從樓上走到樓下發現,很多業主傢都是這個情況。" 關女士說。

物業保潔人員表示,至少有 30 戶受損。有業主猜測,可能與樓上扔垃圾或養狗擾民有關。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今日上午 9 時許,遼沈晚報記者來到該小區關女士傢所在的 7 號樓,記者從 1 層走安全通道上到 11 層,從 4 層開始,就陸續發現有業主傢門鏡和鎖眼被堵的情況,尤其在靠近樓梯間的幾傢幾乎無一幸免。

在 11 層記者遇到瞭 2 戶正在修理門鎖的業主," 早上出門沒註意,回來開門才發現鎖眼上被噴瞭黑漆,門鏡上也是,幹這事太缺德瞭。"

" 鑰匙能插進去,擰不動瞭。壞瞭,肯定得換新鎖。" 業主張先生說。

遼沈晚報記者向該小區物業辦公室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工作人員稱,7 號樓業主反映,17 號凌晨三點多發現傢中鎖眼被堵,當時已經報警,目前物業公司正在協助警方調查,電梯監控並沒有發現可疑人員。

該小區西門保安室保安稱,不知道這個事,剛接班,上一個班的人並沒有告訴他,隻是簡單說瞭一下,因為有人養狗擾民,被人把鎖眼堵瞭,當時已經報警。

一位業主表示,物業在這件事情上有監管不力的責任," 這不是一戶,兩戶的問題,好幾十戶,物業應該負責。"

記者發現,雖然該小區為封閉物業小區,但西門門禁已失靈,任何人都可以隨意進出。

該小區物業經理表示,此次事件是居民間的鄰裡糾紛,跟物業監管沒有關系,物業公司不會賠償業主損失,由業主自己承擔。

在樓道的信息板上,記者還註意到有人用紅色筆寫著 "6 樓,誰傢傻 * 狗,能養不?傻 *"

一位負責該樓清掃任務的保潔員悄悄告訴記者," 有人看見瞭,可能因為養狗的擾民,才有人去挨傢堵鎖眼的。"

" 今天掃樓道的時候我看見老多傢都被堵瞭,從 4 樓到 11 樓,能有 40-50 戶,給我嚇壞瞭,這是得罪到啥人瞭?" 保潔員被早上看到的一幕嚇得心有餘悸。

" 這個小區大多數都是外來租房子的,個別人不知道愛惜環境,有的還從樓上往下扔垃圾呢,我分析是三樓的業主幹的,有可能是因為扔垃圾,所以把樓上的鎖眼全給堵上瞭。因為一樓二樓三樓沒被堵,隻有樓上的有扔垃圾的可能,而二樓又有一個平臺,所以看起來有嫌疑的比較明顯瞭。" 一位業主分析嫌疑人也許來自三樓。

" 現在情況已經非常明顯,4 樓以上的都被堵瞭,電梯監控裡也沒可疑的人,范圍縮小瞭,就看警方的調查力度瞭,希望警方盡快破案,給廣大業主一個安全的環境,讓大傢安心。" 一位居民說。

沈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霽虹派出所已經針對此事展開調查,並接受受害業主登記。

遼寧同澤律師事務所林姝婧律師表示,本案當事人采取的堵鎖眼、門鏡眼的行為,損壞瞭 4-11 樓住戶的私人財物,且涉及住戶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二十六條之規定,該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可以處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 500 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1000 元以下罰款。

如果損壞財物金額超過 5000 元或情節更加惡劣,即可能涉嫌《共和國刑法》尋釁滋事罪。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記者 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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