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怕被查 瘋狂拖行交警數百米

09-04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還是有人對此置若罔聞。日前,上海靜安法院審理瞭一起醉駕案,被告人最終因妨害公務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處以拘役五個月,並罰款 2000 元。

事發在 6 月 12 號早上 7 點多,上海交警在中山北路、共和新路路口設卡檢查時,將許某的車攔下。

攔停後交警反復勸說許某剎車,許某非但沒停車,反而在交警伸手到車內準備查看駕駛證時,猛踩油門,企圖快速離開。交警的手臂被車窗玻璃卡住,一路被拖行瞭幾百米,直到許某的車被逼停。

所幸交警並無大礙,經檢驗許某當時處於醉駕狀態。

法庭公訴人:" 經檢驗,被告人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 143.9 毫克每百毫升,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被告人許某:" 當時是醉酒狀態下 就是為瞭逃避,現在回想起來挺後悔的。"

最終,上海靜安區法院以妨害公務和危險駕駛,兩罪並罰,對許某依法處以拘役五個月,並罰款 2000 元。

(看看新聞 Knews 記者:劉嵐 吳海平 實習編輯: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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