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歲少年被 10 名男子無故群毆致死

09-02

這是一起令人發指的暴力事件:受害人本是花一樣的年紀,卻無故被人毆打致死,而兇手竟然有十個人!

9 月 1 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瞭這起故意傷害案件。

經柳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今年 1 月 23 日晚上 11 時,被告人韋某祥、韋某濤與唐某(另處理)、唐某偉(另處理)、韋某章(另處理)、韋某倫(另處理)、黃某(另處理)、廖某(另處理)、韋某鋒(另處理)、韋某兵(另處理)等人在柳州市柳北區躍進路 " 富爺 "KTV 中飲酒玩樂到次日 3 時,隨後被告人韋某祥、韋某濤與唐某等 8 人又來到鷓鴣江十字路口夜市吃宵夜。被告人韋某祥吃完宵夜後,在鷓鴣江路口公廁方便時,無故毆打在廁所門口處的方某,並與方某朋友陸某等人發生口角,隨後被告人韋某濤以及唐某等人先後趕到,雙方發生沖突,方某等人見韋某祥人多勢眾,便朝香蘭村方向逃跑。

韋某祥、韋某濤等人在後面追趕,追趕到鷓鴣江路口一報刊亭旁時,正在此報刊亭等候方某的被害人陳某等人發現有人追打方某,因害怕被對方毆打,於是就和方某一起向香蘭村逃跑。但被害人陳某、莫某在逃跑的過程中被韋某祥等人追上,隨後韋某祥上前將被害人陳某踢倒在地,之後韋某濤等人對陳某和莫某拳打腳踢,致使年僅 16 歲的陳某死亡。經鑒定,陳某系被鈍性暴力打擊及摔倒致腦損傷死亡。

1 月 24 日,被告人韋某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同時,被告人韋某濤自行到公安機關投案。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韋某祥、韋某濤目無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二人的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判處二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韋某祥、韋某濤當庭表示認罪,希望法院從輕判決。開庭結束後,法官沒有當庭作出判決,案件將擇日宣判。

來源:《在柳州》記者:林憶 通訊員:蘭鈺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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