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寧交軒 曾策力 記者 王瑞)面對交警的日常執法的工作,作為市民本應該理解和配合,但是個別違法者,法制觀念淡薄、對交警的正常執法進行謾罵甚至是暴力襲擊,這些都屬於阻礙執法的違法行為。8 月 17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交管部門獲悉,南京交警近期就辦理瞭一批阻礙執行職務的案件,共有 12 名違法者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 3 人以妨害公務罪被刑事立案、3 人被行政拘留、治安警告 6 人。
【典型案例】
案例一:女子醉酒駕駛電動車 肇事後暴打民警被刑拘
8 月 3 日下午 3 點,南京交警七大隊接到一起交通事故警情。在邁皋橋興衛村附近,有一起電動車和面包車碰擦的事故,需要民警到現場處理。正在附近巡邏的民警立即趕往事發現場,離得最近的輔警伏明斌第一個趕到。此時,現場隻有面包車、電動車以及面包車駕駛員,並未發現電動車駕駛人。據面包車駕駛員稱,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是一名中年女子,而且涉嫌酒後駕車。
為瞭不影響交通,伏明斌讓面包車停靠路邊,並把電動自行車向路邊推移,等候民警到場進行處理。在等候期間,電動車駕駛人虞某出現瞭,伏明斌立即上前進行詢問,並請虞某出示身份證件對當事人身份進行登記。令人沒想到的是,虞某不但拒不出示身份證,還企圖再次逃離現場。伏明斌將其攔住後,虞某隨即對伏明斌進行打罵,伏明斌始終將手背在身後保持克制不與其發生沖突,並匯報大隊指揮室聯系派出所前來協助處理。
此後,民警杜從偉趕到事發現場,再次請虞某出示身份證件進行登記。此時,虞某又對民警一邊辱罵,一邊對其警服進行撕扯,並企圖再次逃跑。在撕扯過程中,虞某將民警杜從偉警服撕破,並把民警胸口抓出幾道血印。期間,杜從偉多次對虞某進行口頭警告,虞某不僅未停止侵害行為,還將民警按倒在地咬傷其手指,致使其右手小拇指甲蓋脫落,血流不止。隨後民警杜從偉從地上起身,虞某又對民警拳打腳踢,多次腳踹民警襠部,民警最終警告無效使用催淚噴霧將虞某制服。經過酒精檢測顯示,虞某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164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電動車。目前,虞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棲霞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小聰明謊報他人身份 阻礙交警執法被拘 10 日
7 月 23 日下午 17 點左右,安徽蒙城籍駕駛員李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經過棲霞區太新路的時候,被南京交警七大隊民警攔下。由於此路段是大型貨車禁行區域,而且檢查中民警還發現李某駕駛的車輛前號牌可以自行翻轉,屬於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現場,李某從大貨車上拿下行駛證交給民警,並稱駕駛證忘記攜帶瞭,謊報姓名自稱叫 " 劉楊 ",並提供瞭身份信息。
民警隨後通過電臺向指揮室查詢,根據指揮室發來的人員庫照片與現場的李某進行比對,外貌基本一致,同時也具備相應駕駛資格。隨後,民警按照未按規定安裝號牌、駕駛車輛未攜帶駕駛證、違反禁令禁止標志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對 " 劉楊 " 做出瞭罰款 350 元,記 12 分的的處罰。
7 月底,安徽籍駕駛員劉楊前往當地車管所辦理駕駛證業務時,得知自己的駕駛證被記瞭 16 分,要做出降級處理,並且不能繼續使用駕駛證。此外,還要按照規定參加學習,重新考試後才能取得駕駛資格。對於車管所告訴他的違法扣分結果,劉楊感到莫名其妙,並稱自己 7 月 23 日根本不在南京,更別說駕駛大型自卸貨車瞭。隨後,他立即打電話向南京交警投訴。與此同時,李某冒充他人身份的違法行為也被南京交警七大隊發現。
當交警七大隊民警找到瞭李某調查情況的時候,李某承認因為不想讓交警扣自己駕駛證上的分,當時耍小聰明冒用瞭 " 劉楊 " 的身份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對於 " 劉楊 " 的身份信息從何得來,為何照片看起來非常相似,李某卻始終解釋不清。因李某為逃避處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欺騙執法民警,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造成他人駕駛證被記滿 12 分降級,影響他人駕駛證正常使用。8 月 14 日,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目前,李某已被送至拘留所執行拘留,其涉嫌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另行處罰,劉楊的 16 分交通違法記分也全部恢復。
案例三:違規帶人被查不服 手持罰款連扇民警兩耳光
8 月 10 日上午 10 點 30 分,南京交警一大隊民警在龍蟠路郵政儲蓄銀行門口開展針對非機動車違法專項整治。突然,民警發現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載著一名中年女子緩緩駛來,駕車男子在不遠處看見前方交警正在查車時,便停車讓後座女子下車。民警立刻上前將其攔下,並告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機動車隻能搭載一名 12 歲以下兒童,對於該男子載人的違法行為,民警要對其作出 20 元的現場處罰。
面對交警查處,男子非常配合民警執法,表示身上沒帶現金,便問隨行女子。不想,女子表示這個錢不能交,此後在男子的一再要求下,極不情願地掏出 100 元甩給男子繳納罰款。民警接過罰款後,按正常執法程序給男子開具處罰決定書,並準備給回找 80 元現金。
令人沒想到的是,該女子突然沖到民警跟前,一把搶走民警手中的 100 元,還將民警臉部和頸部抓傷,並手持罰款連扇民警兩耳光。民警立刻上前將該女子制服,女子隨即大喊警察打人,引起群眾圍觀。隨後南京交警一大隊民警將女子帶回大隊進行處理。當天,南京交管部門對女子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 5 天的處罰。
案例四:男子駕車強行闖卡 撞翻交警被拘 20 日
8 月 2 日晚上 18 點,南京交警八大隊梅山中隊在雄風路開展交通違法查處工作。期間,張某駕駛著一輛無牌摩托車正進入交警的視線。害怕自己無證駕駛、無牌上路被查,面對交警的讓其停車靠邊接受檢查的指令,張某駕駛兩輪摩托車拒不停車,強行沖卡,將現場執勤警輔撞翻在地,致警輔頭部受傷被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經醫院診斷,警輔腦震蕩已構成輕微傷。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阻礙執行職務,南京交管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 10 日的處罰,對其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 400 元、行政拘留 10 日處罰,最終合並執行 20 日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希望廣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南京交警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作為公民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的執法辦案,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履行職責職受法律保護。對交警執法持有異議的,法律已經在處罰前的陳述申辯和後期的復議、訴訟提供瞭解決渠道,保護公民合理權益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以無理糾纏、使用侮辱性語言、甚至肢體暴力等方式對抗民警執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編輯 劉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