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男扮女裝去相親詐騙 面對民警語無倫次

07-16

男扮女裝搞詐騙,不慎露餡被抓瞭 !

近日,咱們長垣發生瞭一起稀罕事——有人以相親為名實施詐騙。這有啥稀罕 ? 因為詐騙的這人稀罕 ! 您且隨著小編往下看 ~

2017 年 7 月 4 日,蘆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蘆崗鄉某飯店以相親為名詐騙錢財。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到,發現現場有一年齡 40 歲左右的 " 女子 ",經盤問,該 " 女子 " 語無倫次,且拒不提供其真實信息。民警將其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發現,該 " 女子 " 陳某實為男性,湖南衡陽人。

7 月 4 日,陳某頭戴假發、身穿女性服裝、濃妝艷抹假冒女性與受害人李某相親並詐騙其錢財。目前陳某因涉嫌詐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步一偵辦中。

—— " 每日學法 " 分割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 ;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