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改電表竊電近 1.6 萬度 價值 9017 元

07-29

為瞭少交電費,合肥男子楊某某私自找人改裝住處電表,讓計量變少,進行竊電活動。7 月 26 日,楊某某因盜竊罪在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受審。

2011 年 4 月起,楊某某為少交電費,私自找人改裝住處電表,讓電量計量變少。2016 年 7 月,因供電公司加大對竊電行為的查處,楊某某擔心事情敗露,將電表調回。2016 年 8 月,國網安徽電力公司合肥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在檢查楊某某所住小區的用電情況時發現楊某某的竊電行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測算,楊某某共竊電 15951.6 度,價值人民幣 9017.4 元。

案發後,楊某某退賠供電公司人民幣 9017.4 元。在本案審理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向法院預交罰金 5000 元。據此,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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