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 · ZAKER 廈門 記者 雷妤 通訊員 傅秋萍
把廣播頻道 "107" 看成車費,吳女士付完錢下車後,才發現車費有誤。近日,這一烏龍事件發生在廈門一出租車上,接到吳女士求助後,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幫其尋回這筆車費。
吳女士說,7 月 16 日她乘坐出租車從東渡郵輪碼頭到集美萬達廣場,付款時,她把車內收音機廣播顯示的 107 頻道信號看成瞭計價器金額,便直接給駕駛員 107 元。然後,她向司機要瞭發票後便下車瞭。
下車後,吳女士始終覺得奇怪,怎麼短短 20 分鐘路程,車費就這麼高呢?當她翻開發票,赫然發現上面顯示實際車費為 41.7 元,自己足足多付瞭一倍的車費。吳女士為自己的粗心懊惱不已,也對駕駛員未對其進行善意提醒表示氣憤。
收到吳女士的投訴,交通執法人員一方面聯系該出租車公司的客服人員,一方面也調出車輛的行車軌跡和計價器信息。經調查,該趟行駛軌跡正常,沒有惡意繞道,計價器顯示車費確實為 41.7 元,並非 107 元。此時從公司方面傳來反饋,當班駕駛員也承認當時收款 107 元,以為那是乘客特意給的小費,也沒再詢問。
最終,這筆多收的錢款退回瞭粗心的吳女士賬戶裡,吳女士也對駕駛員的行為表示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