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0 月 4 日,蕪湖市鏡湖區綠地伊頓公館南區 28 幢 1 單元外人行道上,一位騎車老人被一塊高空墜落的磚塊砸中身亡。25 日上午,該案在鏡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綠地伊頓公館南區 28 棟 1 單元除一樓以外的 32 層 96 戶共計 176 名房屋所有權人,以及該小區物管深圳市福田物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公司綠地集團蕪湖置業有限公司成為被告。原告代理律師要求,判處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 526671 元,同時判處上述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傢屬:希望高空拋物引起重視
25 日上午 8:30,審判長宣佈開庭。記者在 1 號法庭看到,有 100 多位被告到庭應訴,受害人妻子、子女和親戚坐在後排旁聽。
受害人妻子王德和告訴記者:" 我老伴被紅磚砸死,不僅毀瞭我們傢庭,而且事發後一直找不到誰扔的磚,無奈之下才將讓整棟樓業主告上法庭,我們希望通過這個官司,讓肇事者的行為受到社會的譴責,讓他良心不安,也算給死者一個交代。"
死者的子女表示,希望此案的公開審理,能喚起社會對高空拋物現象帶來的危害的重視,希望悲劇不再重演。
被告:肇事者應該主動站出來
" 這是我第一次當被告,感覺很冤枉。" 住在綠地伊頓公館南區 28 棟 1 單元 4 樓的陳女士告訴記者,肇事者隻有一個人,卻要同單元的業主當被告,感覺很冤枉,這個害人的肇事者應當站出來承擔責任,否則他一輩子都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心裡不得安寧。
陳女士表示,事發之時傢中無人,她和愛人都在工作,有公司考勤為證。陳女士的兒子在外地上大學,也提供瞭相關證明。" 這件事與我傢無關,我相信法律的判決是公正的。"
在庭審現場,和陳女士一樣,大多數被告業主都準備瞭舉證材料,一些沒有到庭的業主,事前也向法庭遞交瞭舉證材料,由法官在庭上宣讀。
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表示,不少被告人隻是出具瞭單位證明以證明他不在現場,但材料上沒有加蓋公章,或者蓋瞭章沒有經辦人簽名,這些都是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據瞭解,因該案涉及被告較多,整個庭審需要 3 至 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