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人潛逃 13 年:因壓抑變啞巴 被抓時已娶妻生子

03-25

13 年前,浙江江山人曾洪君殺人後末路潛逃,在恐懼和壓抑中變異成瞭啞巴,輾轉在江蘇、山東、浙江等地的多個工地務工,並在安徽亳州組建新的傢庭並生子。

2017 年 10 月 21 日,他被警方成功抓獲而落網。來自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2018 年 3 月 27 日上午此案將在該法院一審開庭。

犯罪嫌疑人曾洪君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稱,被告人曾洪君,曾用名 " 曾志軍 ",冒名 " 王啞巴 ",生於 1972 年 7 月。經依法審查查明:曾洪君與被害人柴正軍(男,歿年 35 歲)、柴史英系親戚關系。雙方因房租及經營菌菇種植生意產生矛盾。2005 年 4 月 29 日下午,被害人柴史英前往杭州市拱墅區祥符鎮吉如村吉如路 39 號被告人曾洪君夫婦的暫住處,向曾洪君妻子柴小琴討要糾紛款,二人發生爭鬥,後柴史英離開。

當晚 8 時許,被害人柴正軍、柴史英夫婦再次來到曾洪君夫婦的暫住處,與曾洪君夫婦發生激烈爭吵。曾洪君遂持刀揮砍柴正軍、柴史英二人,致被害人柴正軍面部、右前臂被砍傷,經左頸部遭銳器砍切後致左頸內靜脈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被害人柴史英頭部、面部、右前臂被砍傷,經鑒定,其損傷程度評為輕傷(偏重)。

事發後,被告人曾洪君外出潛逃,於 2017 年 10 月 21 日在安徽省毫州市譙城區牛集鎮被偵查機關抓獲。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曾洪君持刀揮砍被害人柴正軍、柴史英,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 ( 偏重 )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