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人祖墳,已經是大不敬的事
這要是三番五次的搞破壞
那得是什麼愁什麼怨啊
這是灣裡派出所提供的一組照片,警方介紹,圖片中這處墳墓的墓碑被人為污損,骨灰盒也被人為破壞
挖人祖墳,盜走骨灰盒,看到這裡小幫本能的反應 :
難道這位報案人在給母親下葬時放瞭什麼價值連城的陪葬品?導致有人利欲熏心?
事實證明,是小幫想多瞭,顯然始作俑者並不怕別人知道,在現場還留下瞭姓名。
因為債務糾紛,就挖別人傢的祖墳,這還真是聞所未聞。但是犯罪嫌疑人還真就這麼做瞭,而且一五一十都交代清楚瞭。
那麼,骨灰盒又身在何處呢。
挖祖墳,這在道義上來講,可以說攻擊瞭別人的底限,而從法律來說,這完完全全就是觸犯瞭刑法,已經構成犯罪瞭。
債務維權,這本身是民事糾紛,完全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可債主的不理智,把民事糾紛變成犯罪的動機,自己也要承擔嚴重的後果。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檢察院也已經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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