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30 小時的焦灼和等待,這個昨晚引爆雲南人朋友圈的消息終於有瞭結果,大傢可以放心瞭!
回放:他趁上廁所時溜窗脫逃
3 月 22 日 22 時許,春城晚報記者從雲南省公安廳獲悉,3 月 22 日凌晨 3 時 30 分許,德宏州看守所民警押解在押人員前往昆明投獄途中,被押解人員黃德軍(男,漢族,36 歲,初中文化,湖北房縣人)在杭瑞高速小白營服務區(位於大理州境內)脫逃。
更多細節被披露,黃德軍是涉毒死緩犯人,出生於 1982 年,身高 1.66 米,體態偏瘦,方臉,寸發幾近光頭,左胸口有狼頭紋身。脫逃時身穿黑色立領開衫夾克,藍色西褲,藍色帆佈鞋。
他是怎樣逃脫的呢?據透露,是從看守所轉至昆明監獄途中,趁上廁所時溜窗脫逃。
公安系統馬上發出 A 級通緝令,組織警力連夜展開搜捕,同時懸賞尋找線索!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提供線索,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雲南省公安機關將給予人民幣 5 至 10 萬元獎勵。
其人: 四次被判刑 三度入獄
記者梳理發現,在被判死緩之前,黃德軍曾四次被判刑,並三次入獄。
從 2003 年至 2016 年間,黃德軍在獄中超過 8 年,屬於慣犯。
2000 年 9 月 18 日,黃德軍因犯盜竊罪、搶劫罪 , 被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03 年 11 月 10 日,黃德軍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000 元,法院撤銷原判決中宣告緩刑的執行部分,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 並處罰金人民幣 2000 元,後於 2009 年 1 月 21 日刑滿釋放。
2009 年 12 月 28 日,黃德軍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0 年 7 月 25 日刑滿釋放。
此後 , 黃德軍因涉嫌犯盜竊罪,於 2013 年 3 月 31 日被象山縣公安局傳喚,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28 日被依法逮捕。
2013 年 7 月 17 日,浙江省象山縣法院一審認定 , 黃德軍在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間,曾四次使用液壓鉗,在象山縣境內盜竊煙酒副食品商店。象山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黃德軍有期徒刑二年 , 並處罰金人民幣 5000 元。
2016 年 10 月 21 日,黃德軍因涉嫌運輸毒品,被芒海邊境檢查站抓獲,並於當年 10 月 23 日,被押送芒市看守所,後被轉至德宏州看守所。
2018 年 3 月 9 日,黃德軍被雲南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落網:在大理下關鎮被抓!
雲南省公安廳透露,黃德軍是在大理附近被抓到的!
經雲南省公安廳調集大理、德宏、楚雄、保山等地公安機關警力連續奮戰 30 小時,在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關巍路口附近被大理警方成功抓獲。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開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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