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上大事瞭!長沙一醫院職工吸毒致幻,持鐵錘砸爛瞭書記院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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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因吸毒後產生幻覺,湖南長沙縣二醫院職工張某懷疑醫院書記和院長辦公室內安裝監視器對其進行監視,還有人要加害他的兒子。之後,瘋狂的張某手持鐵錘對著醫院書記辦公室、院長辦公室等內的顯示屏挨個砸去。

8 月 31 日,記者瞭解到,此前張某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長沙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之後,張某提出上訴後又申請撤回,近日長沙是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準許撤回。

2016 年 6 月 7 日凌晨至 8 時許,時年 45 歲的張某吸毒後產生瞭幻覺,懷疑醫院書記和院長辦公室內安裝監視器對他進行監視,還有人要加害他的兒子。接著,張某手持鐵錘,將長沙縣二醫院書記辦公室、院長辦公室、院辦公室、護理部、醫務科、B 超室、CT 室、DR 室裡的 11 臺電腦顯示屏和監控室內 2 臺電視機顯示屏砸壞。之後張某被同事扭送至公安機關。同日,公安民警對張某的尿樣進行檢測,結果為甲基安非他明呈陽性。

經長沙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張某的毀壞物品損失價值總計 36800 元。經湘雅二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張某為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暫不宜評定其在本案中實施危險行為時的刑事責任能力。

長沙縣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張某毀壞財物時存在精神障礙的事實,但該精神障礙系張某吸毒引起,不影響其承擔刑事責任。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上訴人張某申請撤回上訴,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劉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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