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為孫子上名校 花 500 萬買瞭假學區房

08-31

撇開中介與房東私簽陰陽合同,去派出所被告知房子落不瞭戶,孫子讀不瞭名校花 500 萬買瞭 " 假學區房 ",王老伯懵瞭。

原房東楊女士當時出示給王大伯看的戶口本上,楊女士的戶口確實是落在文萃苑這套房子裡的。

耀江文萃苑小區。

" 花瞭近 500 萬元,卻買瞭個假的學區房。" 近日,杭州一位 70 多歲的王大伯寫瞭一封近 5000 字的長信,訴說瞭買學區房受騙的 " 血淚史 "。

為瞭讓孫子讀名校,王大伯用兒子的名義買瞭套行知小學和十三中的 " 學區房 ",花瞭將近 500 萬元,最後卻發現這套房子隻有 50 年產權,根本落不瞭戶。王大伯不僅多花瞭很多冤枉錢,想讓孫子讀名校更是打瞭水漂,這位患癌的老人傢一說起這件事情,就捶胸頓足,情緒激動。

花瞭近 500 萬元

卻買瞭個 " 假 " 名校學區房

" 孫子現在 3 歲,再過幾年就要上小學,所以想買一套學區房。" 王大伯說,他和老伴把周邊的二手房中介門店差不多都看瞭一圈,說明瞭要買學區房的需求。今年 3 月份,一傢地產的經紀人小張給他打來電話,說耀江文萃苑有套房子在賣,最接近王大伯的需求,房東房產證、戶口本都在的。

小張帶著王大伯去看瞭文萃苑的這套約 160m2 的房子,四室兩廳兩衛,帶豪華裝修。看完房後王大伯很滿意。" 去看房的時候,房東楊女士客廳的茶幾上擺放著很多中介的名片,她一個勁地跟我們說房子很搶手,好些中介公司看中她的房子,要是我不買很快就會被別人買走。" 第一次買房的王大伯沒啥經驗,聽說房子很搶手,心裡有點著急。

不過他最顧慮的還是戶口問題,畢竟讀名校首先就得要落戶。王大伯回憶說:" 為瞭打消我們的疑慮,房東楊女士拿出瞭戶口本原件,並一再說你看我的戶口就落在這套房子裡的,你們的戶口也一定可以遷進來的。"

這套房子,房東掛牌價格是 450 萬元,折算下來單價僅 28000 元 /m2 左右。

" 要是這個價格買到一套行知小學的學區房,簡直是撿瞭個大便宜。" 簽訂房屋轉讓協議前,王大伯心裡還暗暗高興,想著總價最好還能再優惠些。房東楊女士告訴他,價格上最多再便宜 2 萬元,但她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幫王大伯 " 省 " 回一部分房款。

所謂的 " 省 ",一是跳單,跳開中介公司,賣傢直接跟房東簽訂《杭州市房屋轉讓協議》;二是簽訂陰陽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簽訂的總價為 348 萬元,按這個價格交稅能省不少,但實際成交的總價為 448 萬元。因為楊女士告訴王大伯她是杭州某本土房企高管,從事房產行業多年,對房產的事情很熟,因此王大伯對她深信不疑。" 買這套房子,我們光增值稅、契稅等雜七雜八的費用,加起來就交瞭近 50 萬元。" 再加上 448 萬元購房款,王大伯買這套房子總共花瞭近 500 萬元。為瞭湊房款,身患癌癥的王大伯四處借錢。

然而,王大伯一傢最終發現買的這套文萃苑房子竟然是 " 假學區房 "。" 我跟兒子到轄區派出所遷戶口,結果被告知因為這套房子的性質是非住宅,按政策規定是不能落戶的。" 王大伯說,早知道這房子是不能落戶的,他絕對不會四處借錢東拼西湊,湊足全款買這房子,最令他氣憤的是,楊女士作為房地產業內人士,明知道文萃苑這套房子現在是落不瞭戶的,卻一步步算計好,讓其掉進陷阱。

名校學區房小區內的非住宅

二手房價格極低

耀江文萃苑是西湖區知名的名校學區房之一,行知小學加十三中的配套,是不少父母夢寐以求的學區房。

" 來我們這看房的都是沖著學區來的。" 豪世華邦文萃店經紀人周理強告訴記者," 但這種 50 年產權的房子,我們一般不太碰,不能落戶就沒有市場,就算價格便宜也很難賣的。"

記者瞭解到,文萃苑的住宅,豪世華邦今年 7 月成交過一套,均價為 45000 元 /m2,而面積小一點的房源均價甚至達到 51000 元 /m2。而非住宅的價格卻天壤之別,目前文萃苑有兩套非住宅房源掛牌,掛牌價僅為 22000 元 /m2。也就是說,如果王大伯知道這是非住宅而購買的話,其實可以少花 100 萬元。

周理強告訴記者,不但文萃苑有這種類型的房子,耀江文欣苑、華海園等都有少量房源是非住宅性質的。" 購房者來看房時,我們都會明確告知這房子不能落戶,讀不瞭書。一般有學區需求的客戶就會避開這類房源。"

據悉,這些少量非住宅房源,當初出讓時的土地性質多為綜合用地。還有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早年確實有些小區低樓層的房子因為日照原因通不過、采光不達標,隻能當非住宅性質的房子使用。

不幸的是,王大伯購買的耀江文萃苑的房子,恰好就是這批少量的非住宅房源。在王大伯已辦出的產權證上,註明瞭房屋性質為非住宅,產權年限到 2051 年 9 月 17 日。

隻是讓王大伯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房東楊女士當時將自己的戶口本拿給他看過,楊女士確實是落戶在文萃苑該房源內的,這使他相信這是一套學區房,而忽略瞭房子的性質為非住宅。錢報記者從王大伯提供的戶口本復印件上,確實看到當時戶主楊女士的名字,落戶時間為 2006 年 8 月 18 日。

隨後,記者向轄區派出所戶籍處咨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8 年 5 月 15 日浙江省公安廳印發瞭關於《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其中第二章分戶立戶登記第八條明確規定," 非住宅用房和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 通俗點說,就是大眾普遍知曉的 40 年和 50 年產權的商業性質房源,買瞭也是不能落戶的。

而楊女士落戶時間在 2006 年,也就是在《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通知出臺前兩年。一般而言,新出政策都不會溯源,但 2008 年之後有房屋買賣行為的,下一任買傢按照新政策嚴格執行,不能落戶,更別提小區所對應的學校。

記者聯系上房東楊女士。楊女士不願多說,隻表示合同裡清楚寫著房子性質為非住宅。" 我隻說瞭戶口落在這套房子裡,但沒說過這是學區房。"

跳開中介和房東簽陰陽合同

因小失大,王大伯教訓慘痛

王大伯現在最後悔的就是,當初不該為瞭省下一筆中介費,跳開中介直接跟房東簽訂《杭州市商品房轉讓合同》,導致現在進退兩難,不但學區房沒有著落,還多花瞭上百萬元冤枉錢。

不僅王大伯,不少買二手房的購房者都希望能省下一些中介費。以王大伯購買的這套房子為例,總價 448 萬元,如果按照豪世華邦的收費標準,中介傭金不打折的話在 11 萬元左右(各傢中介的打折力度各不相同)。為瞭省下這筆費用,不少購房者跳過代理中介,直接與房東商議好簽訂合同,或者是找小中介走走流程。

還有一些買傢,為瞭省稅費或多貸款,會跟賣傢簽訂陰陽合同。相關部門三令五申明確禁止陰陽合同,因為無論對買賣雙方來說,陰陽合同都存在巨大風險。

在業內人士看來,王大伯在買房的過程中本來有多次機會可以終止購房合同挽回損失,但因對買房知識瞭解甚少,又跳開中介直接與房東洽談,最終釀成如此局面。

盡管王大伯手中留有相關短信、發票、合同等信息資料,但因買房過程中沒有相關錄音,證明確實是房東楊女士惡意欺騙,即便走法律程序,勝算也不大。

再次提醒廣大二手房購房者,最好在房管局的二手房監督管理平臺上,通過正規中介買房,避免被騙。

來源 錢江晚報

新媒體編輯 尤宇威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