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喬丹能成為一個品牌,科比不能?

03-17

一個是雪中送碳,一個是錦上添花。

喬丹簽約 NIKE 的時候,正好是 NIKE 最為困難的時候,可以說喬丹拯救瞭 NIKE,NIKE 也成就瞭喬丹。

對於 NIKE 來說喬丹和科比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喬丹的成功離不開時代的推送,正巧趕上瞭 NBA 的全世界推廣。

喬丹在進入聯盟之前,他就成瞭 " 全民偶像 "。從當時的選秀視頻來看,你就知道瞭,當時的大夢和鮑威基本鎖定前二,所以,喬丹是眾望所歸的探花,很多球隊都想得到探花簽來選他,但是公牛不賣。

我們都知道,當時 84 年是一個選秀大年,奧拉朱旺、鮑威、喬丹、巴克利等等,都是 NIKE 想要簽下的球員。

但是那時候的 NIKE 不比現在啊,當時的 NBA 被匡威和 adidas 統治者,NIKE 隻有小小的市場份額,他們急需一個進入 NBA 市場的契機。

NIKE 當時準備瞭 250 萬美元,計劃是將這筆錢分給喬丹、鮑維和巴克利等 1984 年新秀。

但是耐克球探瓦卡洛,是一個喬丹的忠粉,閱人無數的瓦卡洛第一次看到喬丹在場上的表現,頓時 " 驚為天人 ",他意識到這個小夥子蘊藏著巨大的商業價值,於是向耐克提議全力簽下喬丹,哪怕是花費 250 萬。

要知道當時在 NBA 隻有賈巴爾拿過一年 10 萬美元的球鞋合同!

賈巴爾當時在 NBA 是什麼級別?

憑什麼一個新秀怎麼能拿到這麼大的球員合同,NIKE 內部必然是很多人反對的。

在瓦卡洛的不斷說服下,NIKE 開始重新考量邁克爾喬丹,最後為他開出一份 5 年 250 萬美元的合同。

但是你以為 250 萬美元就能打動喬丹嗎?

NIKE 當時根本就不入喬丹的眼,NBA 隻流行匡威和 adidas。

當 NIKE 開出 5 年 250 萬美元的合同後,喬丹去 NIKE 的展覽會試穿瞭 NIKE 幾乎所有的鞋子,依舊沒有提起他的興趣。他還是更加偏向於阿迪達斯。

但是 NIKE 賭贏瞭,adidas 並沒有選擇匹配 NIKE 的 250 萬美元的大合同,就這樣放走瞭日後的籃球之神 - 邁克爾喬丹。

NIKE 也為喬丹送上瞭最好的福利:NIKE 和喬丹的經紀人法爾克一起策劃日後聞名世界的 "Air Jordan" 的生產線,同時每賣一雙 AirJordan,喬丹可以拿到利潤的 25%,喬丹還獲得相應的股權。

當然 NIKE 為瞭保險,還是添加瞭附加條件:其中包括獲得年度最佳新秀、成為全明星、場均得分 20+ 以及 3 年內球鞋銷售額 400 萬美元,如果喬丹未能完成這 4 項任務,5 年合約將提前兩年終止。

也正是這些條件,促成瞭飛人喬丹的誕生,喬丹在新秀賽季就完美的完成瞭 4 項任務,拿到最佳新秀獎,賽季場均得到 28.2 分,以菜鳥身份成為全明星首發,Air Jordan 隻用瞭 3 個月銷售額就達到 7000 萬美元,很快銷售額突破 1.5 億美元。

其中 NIKE 和喬丹的 " 禁穿 " 風波,更稱得上是一次完美的營銷手段,一場比賽 5000 美元的罰款,換來瞭後來 NIKE 和喬丹的上億身傢。

NIKE 的工作人員後來回憶道:" 當你告訴他們不能做什麼事,他們非要做不可。"

如今的 Jordan Brand. 是球鞋行業的巨頭,擁有分成權的喬丹,僅此一項就收益巨大。僅 2000 年至 2012 年期間,耐克付給喬丹的球鞋銷售分成超過 5 億美元,再加上其他領域的收入,喬丹資產輕松破十億。

科比在商業領域確實也表現不俗,有大量的商業合同,有自己的公司,但與喬丹相比,還是差瞭很遠。

簡單來說,喬丹就相當於 NIKE 的創業夥伴,伴隨著 NIKE 一起成長,喬丹和 NIKE 早就已經是分不開的一部分,而科比隻是 NIKE 在成長起來後,錦上添花的一筆操作。

就像在球場上一樣,科比隻能無限的接近喬丹,但是不可能將他超越。

圖片資料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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