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圖與本文內容無關
一、程序員的悲傷故事
每部好萊塢爆片裡都有一個酷炫吊炸天的程序員,連上網線就能神擋殺神黑破天際,把世界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現實中的一位程序員,WePhone 開發者蘇享茂卻選擇自殺。這起自殺事件還沒有引起和李文星事件那樣的全社會關註,但在程序員社群已引發震動。
事情過程不算特別復雜。蘇享茂今年 3 月 30 日通過世紀佳緣 VIP 服務結識翟欣欣,在為女方花費數百萬後兩人在 6 月 7 日領證。蘇在公開發帖中表示結婚 1 個月就發現女方是撒謊成性的心機婊,雙方都提出離婚並在 7 月 18 日辦理手續。
然而翟欣欣帶親戚、律師等各色人等繼續咬住蘇享茂,以舉報違法名義索要價值 1300 萬的現金 + 房產。重重圍逼下精疲力竭的蘇享茂做出瞭最下策的選擇,在 9 月 7 日凌晨 5 點自殺。
二、真相會反轉麼
每逢爆料必反轉。在當事另一方翟欣欣還沒有回復的情況下,蘇享茂自殺的原因同樣存在反轉的可能。但在有進一步事實披露之前,基於已公開事實的進行分析,可以判斷反轉的幾率是很小的。
1. 微信內容能不能做證據
證據是全部邏輯的開始。蘇享茂在自殺前先行披露瞭部分證據,目前已公開的除瞭作為單方陳述的事件說明外,最主要的證據是有雙方留言的微信。有觀點質疑微信內容能否作為證據,這類質疑從民訴法角度看是不成立的。
2013 年《民事訴訟法》第 63 條明確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最高法院 2014 年公佈的《關於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的解釋》第 116 條用例舉方式進一步規定電子數據是指 " 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微信毫無疑問屬於可以合法作為證據的數據交換方式。
當然並不是說所有微信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可以調取存儲在騰訊服務器的微信內容,這樣具有很高公信力的獨立第三方數據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考慮到騰訊多次表示服務器不存儲用戶微信內容,可能作為證據的隻能是本地移動端存儲的微信通信內容。
從理論上說手機存儲的微信內容有可能通過技術手段篡改,但這裡又涉及到兩個問題。
首先,這種在微信 App 內的修改在技術上是非常困難的,騰訊和很多硬件提供商都嚴格限制對內容的修改權限;
其次,舉證責任是可以動態轉移的。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一方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後,如果對方反駁也要承擔提供、證明反駁觀點證據的責任。如果翟欣欣否認蘇享茂公佈的微信內容但又不能提供足以推翻這些內容的證據、同時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釋,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微信證據的效力除瞭內容真實性之外,還依賴對雙方身份的驗證。從蘇享茂已披露的系列證據來看,身份真實性還是有保障的。
2. 誰在說謊
在翟欣欣提供反駁證據前,單從蘇享茂提供的證據來看,翟欣欣從借世紀佳緣結識蘇享茂開始的全過程對她非常不利,匪夷所思之處比比皆是。
相貌出眾又自稱傢住別墅的年輕女性結識外貌並不出眾的男性,僅僅 3 天時間在誘使男方拿出房產證和賬戶後突然表示自己是一見鐘情。突如其來的感情沖動隻有一次,其後的全部表現卻深謀遠慮。從讓男方全款買下海南房產到逼男方賣掉位於北京西二旗的婚前房產,每一步都是為離婚帶走財產鋪路。
更難以令人接受的是在蘇享茂自殺前 2 小時的 9 月 7 日凌晨 3 點,一個新註冊的 " 實話 110010" 在百度貼吧的渣男吧發帖,直指蘇享茂是身患重度乙肝的騙子渣男,且長期在世紀佳緣等相親機構與女孩相親騙色。這個極具攻擊性的帖子內容並不屬實。即使隻從蘇享茂陽光下照片來看也屬於完全不同重度肝病的有光澤的正常臉色,而根據蘇傢人解釋的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猜測隻是抗體攜帶者),和乙肝患者是兩回事。
從這些事情來看,謀劃已久的心機昭然若揭。網上有多個帖子認為翟欣欣是專門借婚姻行騙的拆白黨,類似打結婚旗號的仙人跳。
翟是否有團夥目前不得而知,也應該給翟欣欣辯護的機會。但是已披露的證據都可以交叉驗證,這些證據全部對翟欣欣不利。
三、離婚協議的法律分析
蘇享茂雖然簽下支付總價 1300 萬的離婚協議,但這份協議當然是無效的。任何有效合同必須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為前提,而蘇享茂顯然是在翟欣欣威逼下被迫同意。這裡不僅蘇享茂的簽字是違心的,同時翟欣欣也構成敲詐勒索。以違法手段逼迫對方簽字,協議不具備生效的基本條件。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威脅或要挾等手段強迫受害人提供財物。需要解釋的是這裡用以要挾的內容不影響敲詐勒索行為的構成。因此假定蘇享茂構成偷漏稅或者違法運營 WePhone,翟欣欣以舉報相脅迫同樣構成敲詐勒索。
《刑法》第 274 條規定敲詐勒索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金額,30 萬元至 50 萬元以上構成數額特別巨大,導致受害人死亡也符合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翟欣欣在這兩個選項上都可以打勾。
對於蘇享茂是否構成偷漏稅以及運營 WePhone 是否違法我也有獨立觀點,由於和本案沒有直接關系就不展開討論。
四、碼農的集體困境
心理學專傢武志紅在分析蘇享茂自殺事件時認為,指責當事人自殺實際是因為不能理解親人背叛對當事人帶來的心理絕望。
我很認同這一點,同時認為蘇享茂自殺不僅是他一個人的悲劇,也反映瞭程序員群體的心理和認知困境。
拋開道德評價,翟欣欣長得很不錯。前天我剛看到翟欣欣照片就發給一位程序員大牛求評價,大牛一語道破說這長相碼農是擋不住的。其實蘇享茂的同班同學發帖也提到,小茂這樣一直做技術、圈子極小的簡單老實程序員根本擋不住精心設計的圈套。
小說裡的程序員個個都是蜘蛛俠,真實的碼農很多卻隻是蜘蛛。回到現實中的程序員很多隻會上班埋頭碼字,下班用硬盤探索人生。
客觀上高啟的專業壁壘擋住瞭很多普通人對程序員世界的窺視,但也反過來擋住碼農們對外界交流的路徑。碼農在代碼世界裡如魚得水,但不論在設計、運營、管理還是更重要的生活交際中,所依靠的卻是對人性的理解。
程序員的世界很單純,高強度的職業訓練讓很多程序員潛意識裡把代碼的邏輯關系投射到現實世界。然而復雜的人性並不是以嚴謹的邏輯為基礎,更多折射基於利益的精打細算和情緒的任性。
碼農們大多單純,他們成天流連於代碼之中,渴望凡間的幸福卻又不懂凡間的故事。如果你給碼農一個美麗的肥皂泡或者畫一個大餅,然而幻象迅速破滅甚至如一桶冰涼的水潑在碼農身上,外人很難想象一個單純碼農的無助和絕望。當碼農發現代碼沒有辦法給他答案又無法承擔給朋友添麻煩的心理壓力時,悲劇的發生是高概率的。
蘇享茂的悲劇雖然基於一個惡意的圈套,但他自己的不諳世事和過分單純也是導致事情最終惡化的重要原因。在這一點上蘇享茂隻能代表自己而不是代表大多數程序員,但程序員作為一個群體和真實世界的融入程度的確不如銷售、律師、管理等職業基於關系和溝通的群體。
希望蘇享茂的悲劇能讓全社會更多關註程序員群體的心理健康,更希望程序員能主動走出代碼的象牙塔,走進有醜惡但也有真善的真實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