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據媒體報道,廣州一位 Note7 自燃機主回先生起訴三星要求道歉並賠償一案,將於本月 30 日在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開庭。
據回先生介紹,該案於去年起訴,原本定於今年 1 月開庭,但因管轄權問題,案件從廣州黃浦區人民法院移交至越秀區人民法院,近日他收到瞭越秀區人民法院的傳票。
2016 年 9 月 26 日,在廣州工作的回先生購買瞭一款三星 Note7 手機,剛使用瞭 13 個小時,這款手機便發生自燃,並燒壞瞭他擱置在旁邊的電腦。為此,回先生前往北京,委托工信部下屬的中國泰爾實驗室對燃燒原因進行檢測。
2016 年 10 月 18 日,工信部下屬的中國泰爾實驗室出具瞭對自燃手機的檢測結果:回先生的手機 " 樣品未發現外部加熱痕跡,樣品的熱損毀由電池自燃所致,電池由右下角的位置開始燃燒 "。
回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我要求三星方面首先承認對中國消費者存在欺詐行為,並為其欺詐行為作出道歉,其次是按照中國法律對我進行 3 倍賠償,並依法一並賠償我被 Note7 手機燒壞的電腦。"
目前,三星方面對此案暫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