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禁止蒙面法案剛實施,就被穆斯林告到最高法院

11-08

加拿大的穆斯林不僅強悍,而且還真團結!至少比加拿大華人更團結些 ...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星期二(11 月 7 日)上午接到瞭由加拿大穆斯林全國委員會、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和幾名穆斯林女性提出的訴狀。

這些團體和個人認為,魁北克省宗教中立法直接損害瞭個人宗教自由,因此違反瞭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和魁北克省的人權與自由憲章。

魁北克省政府上個月通過瞭宗教中立法。該法第 10 條規定提供公共服務的一方和接受公共服務的一方都不得蒙面。公共服務涵蓋很廣,而且橫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管轄范圍。

民調顯示新法獲得瞭大部分魁北克省民眾的支持,但同時也引起瞭很大爭議,蒙特利爾市等市政當局和公交部門尤其對如何實施這項法律提出質疑。

原告之一,麥吉爾大學女生法蒂瑪 . 阿麥德(Fatima Ahmad) ( Alison Northcott/CBC )

魁省司法部後來解釋說,接受公共服務的人(例如公交車乘客)隻有在需要與工作人員交流、證實身份或涉及公共安全時才需要露出面孔。

盡管這個解釋被普遍視為讓步,但是提出訴訟的原告顯然並不滿意。他們要求完全取消第 10 條。

魁北克省司法部長瓦雷。 © CP/Justin Tan

提出起訴的個人原告包括麥吉爾大學的穆斯林學生法蒂瑪 . 阿麥德(Fatima Ahmad)和一名皈依伊斯蘭教的魁省本地女性。她們認為,宗教中立法第 10 條構成瞭對穆斯林女性的歧視。

法蒂瑪 . 阿麥德在一份陳述書中說,她並不反對在驗明身份時短暫地取下面罩,她在照學生證照片和看醫生的時候都是露出面孔的。

但是她擔心,新法第 10 條將限制她使用公共服務,例如做公交車,去圖書館或去大學上課。

她表示,在公共場合摘掉面罩讓她覺得違背瞭自己的宗教信仰。魁北克省政府竟然覺得有必要規范一小部分本省女性極為個人的宗教選擇,這讓她感到震驚。

魁省女性拉克斯特(Marie-Michelle Lacoste)幾年前皈依伊斯蘭教,並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瞭 Warda Naili。不過她在這起訴訟中仍然用本名。

她在陳述書中說,如果她被強迫摘下面罩超過"為驗明身份或安全原因絕對必須"的時間,她會覺得受到羞辱。

拉克斯特的陳述書說,魁省宗教中立法通過後,她遇到的騷擾和侮辱增加瞭。

魁北克省司法部長斯泰法妮 . 瓦雷(Stéphanie Vallée)星期二表示,這項法律能夠經得起法庭檢驗,她對此有信心。當然,此案原告及律師並不同意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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