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一院公佈監控截圖 產婦兩次下跪被拒

09-06

9 月 6 日深夜 1 點,榆林市第一醫院在其官方微博發表頭條文章《關於 8 · 31 產婦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再次說明》,針對產婦馬 XX 跳樓身亡事件的部分疑點做出回應。

此前報道:

產婦跳樓事件雙方再發聲,醫院稱有監控證明 " 那女孩跪求剖腹 "

產婦墜樓悲劇中,剖腹產和法律責任六大權威答案來瞭

關於 8.31 產婦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再次說明

2017 年 8 月 31 日,我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產婦馬 XX 跳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我院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調查組,固定證據並開展死因鑒定與善後處置工作,先後三次與死者傢屬召開溝通會,表達哀悼與慰問之意,通報調查進展及初步結論。針對網絡謠言,我院於 9 月 3 日發佈《有關情況說明》,同時主動接受媒體采訪監督。為進一步澄清事實、還原事件真相,現就有關情況及大眾關註的事件疑點再次說明如下:

一、基本情況

產婦馬 XX,女,26 歲,身份證號 6127XXXXXXXXXX3325,綏德縣吉鎮鎮張傢峰村人。產婦於 2017 年 8 月 30 日 15:34,以 " 停經 41+1 周要求住院待產 " 之主訴入院。初步診斷:1. 頭胎 41+1 周孕待產;2. 巨大兒?入院完善相關檢查後,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 99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 90mm),陰道分娩難產風險較大,主管醫生多次向產婦、傢屬說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產婦及傢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

2017 年 08 月 31 日上午 10 時許,產婦進入待產室。生產期間,產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離開待產室,向傢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傢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傢屬拒絕。最終產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二、善後過程

8 月 31 日晚,我院第一時間封存產婦病歷、監控視頻等相關證據。

9 月 1 日上午,我院成立院內調查組,要求相關當事人全力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並指定專人負責安撫傢屬情緒、瞭解訴求。

9 月 2 日上午,我院與患者傢屬進行座談,解答患者傢屬對患者跳樓的原因與診療過程的疑問。

9 月 3 日上午 9 時,綏德縣公安局負責人來院召開警、院、傢屬三方座談會,通報產婦跳樓身亡的初步調查結論,建議產婦傢屬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異議。

三、事件主要爭議點釋疑

(一)產婦死因?

公安部門已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排除他殺,產婦系跳樓自殺。

(二)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產?

1. 產婦夫婦在產前簽署《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產意願;

2. 《護理記錄單》記載產程中傢屬三次拒絕記錄;

3. 監控視頻中產婦與傢屬溝通被拒絕。

(三)為何必須傢屬簽字?

產婦簽署瞭《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四)醫護人員是否存在監護失位?

1. 產婦系成年人且無精神病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在待產室內醫院也無權限制其人身自由;

2. 一般產婦順產產程長達數小時,中途多數會起身在分娩中心外與傢屬談話或散步助產;

3. 事發時待產室內共有 5 名產婦,當班助產士在產房接新生兒,二線助產士在待產室內巡查各產婦產程進展;

4. 該產婦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與傢屬溝通,因此其最後一次走出待產室時,助產士未料到該產婦進入待產室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跳樓身亡。

(五)醫院窗戶為何無防護設施?

1. 事發窗臺高 1.13 米,符合建築安全規范,無意外墜樓可能;

2. 《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條規定:"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七章第四款明確:" 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 ...... 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無論因為何種原因,此事件都是任何人不願意看到的悲劇,我院始終對產婦的不幸離世深表哀悼與同情。

願塵埃早定,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特此說明

榆林市第一醫院

(編輯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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