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案嫌犯胡剛(中)潛逃 10 年後自首,8 月 29 日被民警從東莞押回湖南。警方供圖
潛逃 10 年後自首,胡剛(化名)告訴警察,他終於如釋重負。
10 年前,21 歲的他參與瞭一起搶劫案,此後四處逃奔流浪,躲避懲處;10 年後,他已是一位 " 沒扯結婚證 " 的丈夫、兩個年幼女兒的父親,願意接受法律制裁以求 " 心安 "。
9 月 2 日,記者從湖南桂陽警方瞭解到胡剛投案前後的心路歷程。勸說其自首的民警介紹,哭瞎雙眼的年邁母親,以及 9 歲女兒的鼓勵,是這名搶劫案嫌犯投案自首的內心動力。
胡剛還向警方透露瞭對妻子的內疚," 不能光明正大地娶她。"
9 歲女兒讓他放心自首," 我會帶妹妹去牢裡看你 "
發生在 2007 年的那起搶劫案,改變瞭胡剛的人生軌跡。
彼時,中專畢業不久的他在桂陽縣城開瞭一傢手機店。除瞭賣商品,學電子專業的他還能維修手機,每月可掙一兩萬元。
警方資料顯示,當年 9 月 1 日,胡剛未禁住朋友的勸說,參與瞭一起搶劫案—— " 偷礦 ",他負責在現場外面 " 望風 "。案發次日,警方查獲藏在養豬場內的盜搶礦物。經鑒定,被盜搶的陽極泥有 6.23 噸,陽極板 6.33 噸,加上其他財物,涉案價值 189.7 萬元。
案發後,涉案的 11 名嫌疑人中,除胡剛和另一名嫌犯外,其他人均先後落網。
胡剛逃到瞭東莞,開始瞭居無定所、流離顛沛的 10 年。桂陽縣公安局 " 天網辦 " 教導員劉紅日介紹,十年來胡剛不敢找體面工作,隻能在工地幹苦力,或在農忙季節去各地農村找活幹。
在東莞的一個小鎮,胡剛認識瞭一位同樣來自桂陽縣的打工女孩,兩人戀愛、同居,先後生育瞭兩個女兒。" 他以各種理由不肯結婚,後來他妻子才知道他的底細,他不敢亮明身份去辦結婚證。" 劉紅日告訴記者。
在近年開展的追逃工作中,桂陽縣公安局仁義派出所民警多次找胡剛傢屬做工作,希望勸其投案自首。" 他有自首的想法,但一直猶豫。" 劉紅日跟胡剛是來自一個鎮的老鄉,在 " 天網辦 " 工作的他接下瞭 " 勸投 " 胡剛的任務。
劉紅日首先打出瞭親情牌。他找到胡剛 " 最信賴、最尊敬 " 的一些親人,向他們闡明自首政策,使他們配合工作。今年 8 月中旬,劉紅日趕到東莞,找到胡剛的哥哥,說服其勸導胡剛。
8 月 28 日,接到胡剛願意自首的消息後,劉紅日和仁義派出所所長熊柏周等人馬上趕往東莞。第二天,胡剛在哥哥的陪同下,到賓館找到老傢趕來的民警自首。
" 他說他很後悔,自己做的事情還是要承擔。" 劉紅日清楚地記得,胡剛告訴他,女兒也鼓勵其自首。
近些年各地 " 追逃 " 聲勢很大,胡剛不敢和妻子、女兒一起租住。實在想女兒瞭,他會在放學時溜到學校門口,悄悄看一眼女兒。
今年 9 歲的大女兒被胡剛當作 " 最大的驕傲 ",在東莞一所小學讀書,連續三年的成績都是班上第一名。五六歲就學會瞭洗衣、做飯,課餘時間還要照看年幼的妹妹。
胡剛告訴劉紅日,決定自首前,大女兒知道瞭這事。這個上小學四年級的女孩,讓父親放心去自首," 她說她會照顧媽媽,以後還會帶妹妹來牢裡看我。"
胡剛下定瞭投案的決心。他告訴民警,他想爭取早日出來,讓女兒有個完整的傢。
警方:歡迎回來," 請放下心中的顧慮 "
8 月 29 日,在從東莞押回郴州桂陽的車上,胡剛跟坐在旁邊的劉紅日聊瞭很久。
" 他說瞭很多對不起," 劉紅日回憶,胡剛說對不起妻子," 不能光明正大地娶她 ",也說對不起女兒——從來不敢去參加女兒學校的傢長會。
" 他是個很有孝心的人。" 劉紅日說,胡剛對父母懷有深深的內疚。父親去世時,他不敢回來參加葬禮;母親常年為他以淚洗面。" 去年他母親哭瞎瞭雙眼,住院的時候,他偷偷從廣東跑回醫院來看瞭一眼。" 劉紅日事後才知道,胡剛那次 " 冒險 " 回來探望母親,輾轉乘坐貨車、農用車,並走瞭一百多裡路,花瞭兩三天時間,才從東莞趕到桂陽。
自首之前,胡剛擔心是否會從寬處理,還放心不下小女兒上戶口的問題,劉紅日等人通過各種途徑向他解釋政策,使他打消疑慮。
9 月 1 日,桂陽縣公安局微信公號對胡剛自首一事進行瞭宣傳,希望以此帶動更多的逃犯 " 回來 "。" 長期潛逃在外那種風聲鶴唳的日子是折磨人心的 " 警方在微信公號的文章中,歡迎 " 那些因違法犯罪潛逃在外的人們 " 投案自首," 請放下心中的顧慮,爭取早日回到父母妻兒身邊。"
來自桂陽縣公安局的數字顯示,在今年的追逃和勸投專項行動中,該縣抓獲、勸投省內外逃犯 141 人;勸投的 61 名逃犯中,包括命案嫌犯 2 名、特大搶劫逃犯 1 名。
" 其實很多人本質並不壞,作案時往往是臨時起意或一時沖動。" 劉紅日說,投案自首的從寬處理政策,為長年逃匿不安的嫌犯們,提供瞭人性化的選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