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供妻子炒股,局長騙瞭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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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張蕊 編輯 嶽三猛)日前,貴州省六盤水市國土局原局長方化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賄罪,二審獲刑 14 年。

看法新聞記者註意到,此人比較奇葩的是,為供妻子晏艷炒股,聯合數人以做工程、開公司為由,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吸收民間資本超過 1 億元,至今仍有近 9000 萬的款項未還上。

至於其妻晏艷,已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獲刑 9 年。她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投瞭 4500 餘萬,結果虧損瞭 4000 餘萬。

自招曾受賄 200 萬,被認定系自首

出生於 1965 年的方化是貴州六枝人,先是在六枝特區大人辦公室當瞭 7 年秘書,1992 年升為特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4 年,其出任六盤水市委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10 年後改任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2016 年 2 月落馬,後被開除黨籍。

官方通報顯示,此人除瞭涉嫌受賄,還用公款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香煙及高檔酒水,違規發放津貼,授意身邊工作人員違規謀利等。

貴州高院於 2017 年 12 月 22 日作出的二審判決顯示,方化的受賄金額總計 200 萬元,事實為 6 起。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置換、獨立采礦權審批等事項上斂財。

比如在 2014 年 10 月,他曾為當地一傢公司的老板王某辦理土地抵押他項權證,以便順利得到銀行抵押貸款。後來,對方轉賬 50 萬元以表示感謝。為規避查處,方化還出具瞭一張 " 借條 "。

類似的情況還有,當地一傢公司拿到土地整理業務,方化則為他們獲得該項目建設前期投資款提供幫助。2015 年 9 月 10 日,商人黃某在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門口送給方化 50 萬元。

看法新聞記者註意到,此案一審時,六盤水中院認定其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7 年。在上訴時,他和辯護人提出,量刑太重。對此,貴州高院予以采納。

原來,此人是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問題接受調查期間,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本人收受他人賄賂的罪行,以自首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終,貴州高院依法予以改判:以受賄罪判處其 6 年。

也正基於此,一審時,方化的刑期為 15 年,到瞭二審,則變成 14 年。

近 9000 萬元的借款窟窿未堵上

必須要指出的是,受賄僅是方化的罪行之一,他更嚴重的問題在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011 年 1 月,方化的妻子晏艷炒股急需資金,開始向他人借款。這夫妻倆與其他兩人商量,由他們向民間借款提供給晏艷炒股。

在此後將近 5 年的時間裡,方化等人以晏艷在六盤水市做市政工程、上海開公司做生意等需要資金為由,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以高利息為誘餌,向社會民間非法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 12815.98 萬元,案發前還款 2948.623 萬元,餘款至今未還。

其中方化非法吸收資金 11225.74 萬元,已還款 2722.35 萬元。非法吸收的資金全部轉入晏某個人賬戶,晏艷再將每月利息轉給方化及其他兩人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其餘資金用於投資股票、期貨。

看法新聞記者註意到,法院認定的非吸存款案件共 81 起,方化直接參與的 39 起。其中涉案金額最高的為 2100 萬元,最少的僅為 5 萬元。時間最短的僅借款 3 個月,但 277.5 萬元的本金卻支付瞭 472.1 萬元的利息。

晏艷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一共投入瞭 4500 餘萬,虧損瞭 4000 餘萬,虧損高達 90%。她還投資瞭期貨市場,投入 500 餘萬,虧損瞭 100 餘萬。

對於借錢炒股的行為,她表示,2009 年,自己和方化結婚的時候就在炒股。自己 " 缺錢 ",就向方化提出向民間借錢來炒股,方化同意瞭。一開始,隻是方化和晏艷夫妻兩人借錢," 把借來的錢都打入我的賬戶並由我來支配管理。後來我支付不瞭前期借款的利息瞭,就找瞭其他兩人一起向民間借錢。"

另外倆人則各自用自己身邊的關系去借錢,借來的錢都打到她的賬戶上由她支配,再按照三分以上的利息付錢給他們。

" 我用這些資金進行炒股,但民間對炒股的認識不一樣,如果給他們說是炒股,他們肯定不借,於是給他們說是投資基礎設施建設。" 晏艷提到,丈夫方化曾主動給那兩人做工作,叫他們大膽融資,並說自己會把關。

根據晏艷的供述,2010 年至 2014 年期間,她平均每月大約支付 150 萬元利息,總的支付大約 6000 餘萬。2015 年 3 月,晏艷資金鏈斷裂,無法再支付利息。

2017 年 11 月 3 日,她被六盤水市鐘山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 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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