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保定 1 月 25 日電 ( 記者 呂子豪 ) 25 日晚間,河北省保定市唐縣宣傳部就 " 政府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 一事書面通報稱:
2018 年 1 月 10 日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約訪一名鄉鎮重點信訪人員,進一步瞭解訴求,講清政策,溝通思想。11 日凌晨 0 時 20 分許,座談結束。由於時間較晚,唐縣政府辦安排司機安某送其 ( 上訪人 ) 回傢。1 時 10 分許,司機安某在返回途中意外發生交通事故,其在第一時間撥打瞭 120、110,及時對被撞者進行救治,並配合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經查,被撞者王某某,唐縣人,女性,20 歲,經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駕車司機經檢驗沒有飲酒 ( 血液酒精含量為 0mg/100ml ) ;被撞者飲酒 ( 血液酒精含量 77mg/100ml ) 。
事故發生後,唐縣縣委、縣政府責成交警部門依法進行處理,並全力做好被撞者傢屬善後工作。目前,事故正在調查處理中。
同時,針對社會層面及死者傢屬的有關質疑,唐縣官方做出如下回應:
一、1 月 11 日凌晨約 0 時 20 分約訪重點信訪人員結束後,由於時間較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就在辦公室休息瞭。
二、由於時間較晚,唐縣政府主管領導要求政府辦派車將上訪人送回傢。縣政府辦負責人臨機安排司機將上訪人送回傢。
三、當事副縣長是在 1 月 10 日 21 時約訪一名鄉鎮重點信訪人員,至 1 月 11 日凌晨約 0 時 20 分座談結束,屬於正常工作,沒有違反紀律。
四、此次是政府辦司機正常執行公務活動發生的意外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屬於一般交通事故,不需要向市裡報告。
五、出警情況:1 月 11 日 1 時 10 分許,唐縣交警大隊接到報警後,由一名民警帶領兩名輔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並對事故現場進行瞭勘察,大隊民警趕到現場時被撞者已被救護車送醫院救治。勘察完畢後,唐縣交警大隊事故民警又趕到縣醫院對傷者進行瞭登記,並在縣醫院對事故雙方進行瞭抽血。
六、1 月 13 日,唐縣交警大隊委托物證鑒定機構對被撞者屍體進行瞭檢驗鑒定。1 月 15 日,唐縣交警大隊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此次事故中的車輛進行速度檢驗鑒定申請。該鑒定時限 1 個月,由系統自動生成。車速鑒定完成後才能出具事故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