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相還在穿滑板鞋的時候,謠言已經繞地球跑瞭 N 圈 "。
這兩天的朋友圈,一個名為 " 馬雲最想刪掉的視頻,燥起來 " 的 10 秒短視頻開始出現。在如此 " 強勁 " 的標題下,雖然稍有頭腦和判斷的人都會看出視頻中的人並非馬雲,都絲毫未妨礙到一眾網友津津樂道。
這早已是自媒體時代的常見現象。近年來,隨著移動端信息載體的不斷發達,類似 " 馬雲最想刪掉的畫面 "、" 李嘉誠看瞭都想打人 "、" 比爾蓋茨說他不能忍 "…… 之類的信息流每時每刻都在層出不窮,當中的絕大多數自然都是虛構。而馬雲,更因被盜用和仿冒的頻次過高,被網友戲譽為 " 偽名言界的四大天王 " ——其它三位分別是魯迅、莫言和楊絳。
被盜用的當然不僅隻有形形色色的 " 偽馬雲語錄 ",早在兩年前,就有類似開篇所說的造謠視頻通過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在網絡上大肆流傳,標題更為驚悚:" 馬雲摟著姑娘 KTV 親密跳舞!" 同樣,即便視頻中人依舊明顯不是馬雲,即便阿裡多次聲明辟謠,並宣佈已就惡意傳播行為正式報警,都從未能停止時隱時現的網絡傳播。
這些年來,這種打著名人旗號、蹭大 IP 熱度的謠言大有市場,且愈演愈烈。僅以馬雲為例—— " 汶川地震馬雲隻捐瞭一元錢 "、" 馬雲移民香港 "、" 馬雲的捐款都捐在海外 "、" 馬雲搞垮中國股市 "、" 馬雲豪宅價值數十億 "……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害得馬雲不得不經常在微博上為自己澄清,阿裡巴巴也多次辟謠,甚至多次用到起訴、報警等維權手段,但收效微小。阿裡巴巴官方聲明中曾經異常無奈的說過這樣一句話:越辟謠,越無效。
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是信息發佈者,這在加速瞭信息傳播的同時,也令虛假信息泛濫成災。當下,造謠傳謠甚至發展到公司化運作的趨勢,背後出現瞭借謠生利的 " 商業模式 "。這樣的局面,不僅讓謠言的當事人深受其害,更消耗著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給整個社會帶來信任危機。如何減少和終結網絡謠言,已成為管理者和公眾的必修課。
想解決網絡謠言泛濫的問題,首先要明確網絡謠言傳播的責任主體。在由發佈者、平臺方(信息服務提供者)、轉發者構成的傳播鏈條中,首先應該受到譴責和追責的,自然是謠言的始作俑者,不管他們出於什麼目的對外發佈虛假信息,行為本身都已經構成瞭名譽權侵權。從秦志暉造謠誹謗被判刑、到向南夫虛假 " 爆料 " 遭刑拘,都在告訴我們: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造謠者必遭法律制裁。
但筆者在此更想探究,網絡謠言傳播鏈條中,平臺方與轉發者的責任。
對於平臺方來說,把好信息的入口關、發現謠言後及時處理、有效控制謠言的傳播,是應盡的責任。對於通過自傢平臺傳播的網絡謠言,平臺方是理所應當的第一責任人。因此,要想減少網絡謠言傳播,必須強化平臺方的法律責任,通過建立健全有關法律規則,明確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降低、消除網絡謠言傳播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強化互聯網監管機關的行政處罰權,從源頭上杜絕網絡謠言。。
謠言的一次次得逞,對於旁觀者、轉發者來說,也是一種良知的拷問。面對謠言,很多人不是去質疑真偽,而是選擇寧可信其有。有瞭網絡的助力,點擊一下就能轉發,更是對謠言起到瞭放大作用,推波助瀾。很多人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 " 隨手一轉 " 實際上是在 " 幫助侵權 "。作為理性的網民,應該主動抵制網絡謠言,自覺承擔起切斷網絡毒瘤的責任,而不是人雲亦雲,成為謠言的復制者和傳播者。
打擊網絡謠言、凈化網絡環境,需要監管部門、平臺各司其職,也離不開公眾意識與公民素質的提升,唯有三方協力,才能讓整個網絡空間清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