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鄭曉蔚 邱驊悅)山東大學長江學者陳哲宇涉嫌貪污一案近日等到瞭二審判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陳哲宇等人犯貪污罪,陳哲宇的刑期則由一審的 4 年改為兩年 6 個月,並處罰金 20 萬元。1 月 29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登錄山東大學基礎醫學院網站,發現在師資隊伍一欄中沒有陳哲宇的信息,而與其一同被判刑的三位同事耿昭、王越、黃淑紅的相關信息依然留存。當日下午記者致電山東大學基礎醫學院,該院黨委書記趙福昌表示,陳哲宇等 4 人目前仍然是學院的老師。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微發佈陳哲宇貪污案最新信息 微博截圖
案發前,陳哲宇擁有長江學者、山東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山大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主任等多個頭銜。據相關報道,2015 年,審計部門發現陳哲宇和他的幾位同事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陸續套出 400 萬元的課題經費設立 " 小金庫 ",後根據科研貢獻多少分掉瞭 " 小金庫 " 中的 50 萬元。2016 年年底,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他及 3 名同事犯貪污罪,陳哲宇獲刑 4 年、被處罰金 25 萬元。
被以貪污罪起訴後,陳哲宇始終認為自己的行為違規但沒有犯罪。陳哲宇及其辯護人主張,該案的罪名認定存在很多爭議。比如,他們分掉的 50 萬元並非全部來自科研經費,其中有部分是被混用的員工個人存款、原公司盈利。此外,山大還有數百萬元陳哲宇應得的收入、為實驗室建設先行墊付的資金未支付給他,這部分金額抵扣之後,貪污事實上無從談起。
一審判決後,陳哲宇提起上訴。二審辯護律師周澤也堅持為其做無罪辯護,遞交瞭新的辯護意見。1 月 25 日,濟南中院作出判決。最終,四名被告均獲減刑。二審判決為,判處陳哲宇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20 萬元;判處耿昭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二年,並處罰金 11 萬元;判處王越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10 萬元;判處黃淑紅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10 萬元。
1 月 29 日上午,記者登錄山東大學基礎醫學院網站的 " 師資隊伍 " 欄目後發現,關於陳哲宇的相關信息已消失,而在 " 教授 / 副教授名單 " 中,王越、黃淑紅依然為神經生物學的副教授,耿昭的名字則出現在 " 各辦公室(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名單 " 裡。
當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致電山東大學基礎醫學院,該院黨委書記趙福昌表示,陳哲宇等 4 人目前仍然是學院的老師,他同時否認學院網站撤掉瞭陳哲宇的信息。記者隨後再次登錄東大學基礎醫學院網站,發現陳哲宇的名字出現在瞭 " 教授 / 副教授名單 " 中。
山東大學宣傳科科長馮剛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校方尚未就陳哲宇等四人做出最終處理決定,若學校做出決定,會及時告知社會。
(編輯 劉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