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報資料圖,與文無關)
新動作!江西上饒、新餘兩設區市試點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今後,在這兩地,將能看到城管帶律師執法的場面。
引入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不是江西的首創。這一做法,已經在廣東、山東等地實施,在規范文明執法、提高行政處罰執行率、減少暴力抗法和爭取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江西省司法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出臺《關於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的試點工作。
上饒市和新餘市作為江西省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的先行試點市;其他設區市司法局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根據當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實際需要,在本地區開展律師探索參與城市管理執法的相關工作。
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試點工作,主要是通過 " 律師駐隊 " 的模式,即:城市管理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的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
通過律師為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促進規范文明執法,引導城市管理相對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充分發揮律師在預防和化解執法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城市管理運行機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記者陶望平)
編輯:吳劍鋒